目录名称:政策文件发布机构:扬州市气象局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5日文号:扬气发〔2020〕45号
效用状态:有效

扬州市气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扬州市气象局文


签发人:秦铭荣                          扬气发〔202045


扬州市气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20年,市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扬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扬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健全机制、突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坚持问题导向,助推气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将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规范立法制规,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部门规范性文件经过部门法制机构审核把关,提请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经过市政府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

2、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修订相关工作。一是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通过网上公开、召开征求意见会、制度廉洁性评估会及专家评审会等形式,实行公众参与、实施后评估机制,积极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报市司法局备案并在局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本年度内未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其他所有涉及相对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均已在市司法局进行备案)。二是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涉及本局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能及时组织讨论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三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上位法变动情况,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工作并报告反馈意见,经审查我局现行所有有效的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没有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反不正当竞争、民法典等相冲突的内容条款。

3、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印发《扬州市气象部门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扬州市气象局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和《扬州市气象部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我市气象部门法治建设,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二)依法履行职能,规范行政行为

1、开展“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制定了扬州市气象局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摸清“难点”、找准“痛点”、疏通“堵点”,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巩固深化气象法治建设成果。

2、推进“放管服”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压缩“气象灾害性质等级确认”等5项事项承诺办结时间,将“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等3项事项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认真开展项目清理,承接、合并、移交行政许可事项;积极推进“一张网”建设,及时完善和更新网上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网上办事指南,气象行政许可全部网上运行,今年共受理并办结气象行政许可50件,所有许可事项均及时上报市大数据平台进行网上公示,我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被评为“优质服务先进个人”。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对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领尽领,做好办事指南的维护工作,便于企业及群众了解相关审批及服务事项流程及要求;所有依申请开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不见面办理”,事项网办结率100%。三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组织政务窗口人员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 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全面落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按要求做好气球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等行政许可改革工作,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全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切实加强行政审批办件共享信息库和电子证照库建设,所有气象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结果、电子证照和批文全部进驻政务办内网办件系统,梳理形成气象政务服务事项共享材料清单,推动证照(批文)信息共享。

3、强化防雷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专题部署年度安全生产和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年度防雷监管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动态更新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及执法人员名录库,对列入重点监管清单和抽取的监管对象实行全覆盖,确保行政监管职能执行到位。防雷重点单位全覆盖检查在省局防雷安全监管平台全过程记录,双随机检查工作及时上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其它行政检查监管行为按要求上报“互联网+监管”平台。

4、不断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5个法定程序操作规则,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市局制定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编制了《扬州市气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完善了气象部门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明确了追责处理程序,对违法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5、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扬州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扬州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扬州市气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将切实推进气象部门“三项制度”等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气象局及有关直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查指导,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6、落实行政调解和两法衔接相关制度。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和格式文书。制定了《扬州市气象局两法衔接工作制度(试行)》,及时报送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情况。本年度无申请行政调解案件及符合移送的案件。

7、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政务信息依法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操作,涉及社会管理的文件、信息动态主动公开,市民申请要求公开的其他文件按规定要求办理。二是明确专门新闻发言人,组织开展新闻发言人培训,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本年度结合重大节日、重要天气过程,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三是积极贯彻落实《扬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争取多方支持共同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及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同时,为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修订《扬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8、建立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制定了《扬州市气象局行政首长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实施办法》,明确了复议听证的标准,要求所有行政诉讼、复议听证行政首长都应当出庭应诉或参加复议听证。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

9、创新矛盾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防雷行政审批和升放气球社会安全监管等重点执法监管领域,大力推进行政指导、行政劝阻和“说理式”执法。不断推进与“法。不断推进平台的对接,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确保人民群众的投诉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恶化。

(三)支持、保障司法公正

1、自觉维护司法权威。高度重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市、县两级气象部门主要领导对《扬州市气象局行政首长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学习,熟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流程,模拟应对措施。

2、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制订了《扬州市气象局两法衔接工作制度》,明确了专人负责,对《扬州市气象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制度》涉及的部门、人员进行了细化。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了《扬州市气象部门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2020年扬州市气象局“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健全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把普法计划和重点推进事项分解到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建立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机制,促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

2、贯彻落实法治理念。局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第一时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视察扬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法治建设体制机制。

3、开展多形式普法主题宣传。一是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结合“春风行动”,通过气象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审批等多个环节向企业和单位积极宣传气象法律法规;通过科普展板、专题讲座等向乡镇、社区居民广泛宣传气象知识和法律法规;“进校园”向中小学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暨气象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二是抓住重要节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现有宣传平台,在“小.23”世界气象日、 界气.12”全国防灾减灾日、“一月一法”、“《气象法》20周年纪念日”、“法治宣传月”、“““.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4、加强学习培训,营造学法氛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气象服务重点岗位人员法制学习培训及考试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科级以上干部不低于40学时),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法治教育培训,学法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江苏省第三届“百万党员学法用法考试”活动,参与率和合格率均为100%

5、推动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依法理清气象部门职能职责,面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不见面审批清单、双随机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实施动态管理并纳入省政务服务“一张网”,有力推进了气象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指出条例贯彻落实存在5大方面19个问题,提出了9条工作建议,我局起草并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涉及扬州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责任部门及时间节点,做到全面依法履职。

(五)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年度计划。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调解、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局服务与社会管理处承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配置两名专职人员,基本满足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印发《扬州市气象部门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了全年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六个方面共21项主要工作,并通过会议部署、督查考核、座谈研讨等方式不断推进。

2、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结合《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意见》,局党组书记亲自安排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气象法治建设进展情况的专题汇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党组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进一步落实责任和完善考核,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3、加强气象法治建设目标管理。我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要求“三重一大”问题执行党组报告制度。今年召开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都组织集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党委定期汇报我局法治建设情况,年初制订本年综合目标考核时,将气象法治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气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管理。

4、切实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将学法计划列入党组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全年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把学法用法纳入领导干部考察和培训的重要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5、开展法治活动,加强普法宣传。一是将廉政教育和法治教育相结合,组织了全局人员观看了网上庭审视频,使大家在熟悉法庭庭审流程的同时,受到廉政教育。二是利用“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三是按要求举办部门“法治大讲堂”活动,市局分管领导带领全市气象执法人员学习安全生产及防雷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四是邀请市应急局行政执法专家李茂宗为全市气象系统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及行政执法相关业务培训。五是借助维扬讲堂平台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时代下婚姻法》专题培训。六是9月份开展《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线上上线下宣传活动。七是落实以案释法工作,根据《扬州市气象局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深入浅出的宣讲法律,释疑解惑,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生活。

二、薄弱环节及原因

一年来,我市气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局正确领导下,法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但也存在若干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规章制度还不健全,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高,在依规依法办事方面还存在认识不足;三是气象法治宣传覆盖面不够,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四是防雷安全监管仍然存在风险点,社会中介机构管理、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不足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出现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气象部门属于基础性科技型公益事业单位,在向履行法律授权社会管理职能的转型中,需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国理论学习,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气象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将气象业务、服务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气象工作法治化,推进气象事业依法、科学发展。

三、2021年主要工作计划

1、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等制度体系,强化权力监督机制,推动气象法治建设。

2、持续深化气象部门“放管服”改革,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气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3、继续依法履行社会治理职责,强化防雷安全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推动气象服务市场信用监管。

4、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继续完善省局监督、市局为主、县局配合、机构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

专此报告。

    

    扬州市气象局                                    

                                 20201225

   (联系人:唐娟    联系电话:8788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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