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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1日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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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气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扬州市气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江苏省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扬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扬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指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聚焦气象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气象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全力开展法治宣传,持续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法治建设工作部署。

全市气象部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结合工作实际,对标对表狠抓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市委相关法治建设文件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气象部门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每年普法工作要点,同时作为全市气象部门年度目标考核重点内容,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取得成效。

(二)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气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党组其他成员也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切实推进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市局相关处室、各县(市、区)气象局年度目标任务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评价内容,督促全市气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责任。2022年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等相关学法执法普法专题会议20余次,研究部署气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1.规范立法制规,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各单位规范性文件经局法制管理处室把关,提请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经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二是严格按照网上征求意见、召开征求意见会、制度廉洁性评估会、专家评审会等程序制定、修订规范性文件,积极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按照程序报市司法局备案并在局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发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上位法变动情况,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工作,并向司法局报备。定期开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评估总结工作。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扬州市气象部门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实施细则》《扬州市气象局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和《扬州市气象部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全市气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号文件,制定气象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进一步压缩审批事项办结时间,将所有审批事项改为“即办件”。二是积极推进“一张网”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及时完善和更新网上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网上办事指南,所有申请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网上公示”,办结率达100%三是全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强行政审批办件共享信息库和电子证照库建设,审批结果、电子证照和批文全部进驻政务办内网办件系统,制订气象政务服务事项共享材料清单,推动证照(批文)信息共享,提升审批效率。四是强化人员素质提升。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学习,熟练掌握审批流程,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窗口服务人员多次被评为“政务服务先进个人”。五是强化防雷和升放气球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对全市460余家易燃易爆场所开展全覆盖检查,对20A级旅游景区及其他防雷重点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9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六是积极探索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制定完善了本单位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修订《自由裁量基准》,并按要求报送市司法局备案。在执法实践活动中积极探索包容审慎执法监管。

3.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将 “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各县(市、区)气象局及有关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加强日常督查指导,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5项法定程序操作规则。三是制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编制《扬州市气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进一步完善气象部门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四是规范政务信息依法公开,涉及社会管理的文件、信息动态主动公开,市民申请要求公开的其他文件按规定要求办理。五是建立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制定了《扬州市气象局行政首长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实施办法》,明确了复议听证的标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或参加复议听证程序。

4.创新矛盾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防雷行政审批和升放气球社会安全监管等重点执法监管领域,大力推进行政指导、行政劝阻和“说理式”柔性执法。不断推进与“12345”平台的对接,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确保人民群众的投诉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恶化。

5.加强学法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树立法治思维,推进法治建设。局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定2022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等会议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二是强化学习培训,营造学法氛围。制定法制学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开展常态化学法活动,将学法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学习,参加各类普法考核活动,参与率和合格率均为100%三是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履行普法责任。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把普法计划和重点推进事项分解到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建立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机制,促进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结合 “春风行动”,通过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审批等多个环节向企业和单位积极宣传气象法律法规;通过科普展板、专题讲座等向乡镇、社区居民广泛宣传气象知识和法律法规;走进校园向中小学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暨气象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在“3·23”世界气象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一月一法”、“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6.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强化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执法监管队伍建设。一是配强执法人员,全市共44人取得执法证、12人取得监督证,其中专职人员有18人。逐步完善市局“3+3”、县局“1+2”监管队伍建设。二是强化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专业技术、行政执法能力的教育培训。开展日常学法活动,执法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60小时。开展学法竞赛活动和执法技能岗位练兵活动,以考促学,进一步提升防雷安全行政执法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三是定期召开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培训暨研讨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质量。

二、存在不足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认真履职,取得初步成效,但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学习还不够深入和全面,理论指导实践有待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执法队伍年龄结构有待优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思路

1.强化依法行政责任意识。继续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依法监管促发展为重点,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把法治建设全面融入各项气象业务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干部职工全覆盖学法,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

2.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机构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经费、装备、人员等保障建设,完善行政指导、行政调解、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市局“3+3”、县局“1+2”监管队伍建设,落实持证上岗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3.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气象执法监管机制,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和执法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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