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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0日文号:扬气发〔2023〕33号
效用状态:有效

扬州市气象局2023年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认真落实《江苏省气象局2023年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苏气发〔202320号),开展“质量提升年”行动,推进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强化《纲要》实施政治责任,持续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纲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在《纲要》的贯彻落实中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夯实各单位党组织《纲要》落实政治责任,将抓好《纲要》落实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把贯彻落实《纲要》纳入各级考核内容。推进落实《纲要》,分类分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强化不同层面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推动县级政府出台《纲要》落实政策和文件。(预报处牵头,相关内设机构按职责负责)

(二)深入实施新型业务技术体制改革

制定省局新型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配套措施并推进落实。围绕细化业务分工、改进流程和优化机制等,优化调整业务分工,推动纵向布局统筹集约、横向分工有机衔接。健全气象业务“主动、互动、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完善与国家级、省级、市县级间的协同联动。(预报处牵头,相关内设机构按职责负责)

(三)加强气象高质量发展评价

认真总结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和短板,研究进一步推进落实措施,有关工作总结及时汇总报《江苏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动态》。统筹协调并动态跟踪“质量提升年”行动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加强指导。(预报处牵头,相关内设机构按职责负责)

二、强化预报业务能力,提升预报预警产品质量

(一)落实“四大支柱”能力提升任务

持续推进新型雷达观测资料的深入应用,深入研发基于雷达观测的强对流识别和预警产品。加强卫星对流监测产品、强天气外推产品在本地的融合应用,提升天气雷达、卫星资料在数值模式中的同化应用,增强数值模式关键技术应用能力。(预报处牵头)

(二)提升预报预测精准能力

深入推动气候预测业务,加强高温影响监测预测新技术的应用,提升气候统计分析智能化水平。建立完善面雨量实况监测和短时-短中期精细化预报业务,开展延伸期-月季尺度降水预测能力建设。改进完善气象预报服务业务平台,建立健全中小流域天气联防联动工作机制。(预报处牵头法规处配合)

(三)增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

加强实况分析产品在预报服务业务平台的集成应用。持续完善大风、推进龙卷风实况业务,提升多源融合实况产品质量,加强基于新型多源探测资料的突发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精细化识别算法研究,提高识别准确率。开展雷暴大风临近预报、龙卷风临近预警业务试验,提升龙卷风快速识别能力。推进灾害性天气分类精细化短时预报业务建设,提升雷雨(暴)大风、龙卷、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预报精准度和滚动频次。(预报处牵头法规处配合)

三、强化雷达卫星业务能力,完善气象观测站网布局

(一)加强气象雷达等建设应用

推进扬州X波段雷达建设,配合省局开展SX波段雷达协同观测、质量提升、强对流天气监测预警等观测试验、评估,完善数据传输流程。配合省局推进卫星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业务;持续开展耕地面积、大宗作物种植面积卫星遥感监测评估,开展作物长势与产品监测评估。(预报处牵头办公室(核算中心)配合)

(二)持续完善气象观测站网布局

在灾害性天气易发多发区域加密地面气象观测网,在全市新建50个区域站,使风、温、雨观测站距小于7公里,气压小于15公里,重要交通节点有能见度观测数据。完成江苏省气象局其他站网项目建设任务。推进扬州国家气象观测站新址观测站建设。(预报处牵头,法规处、办公室(核算中心财)配合)

(三)提升观测新技术装备水平和计量保障能力

完善市、县气象技术装备保障体系,包含地市局移动校准系统、故障监测仪,配备自动站备件。(预报处牵头,办公室(核算中心)配合)

四、加快数据信息基础建设,提高气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加强业务协同联动,面向预报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数字气象底座,包括基础数据库、产品专题库、气象场景主题库等。实时更新气象数据资源目录,提高数据可用性。建设气象组件仓库。规范气象信息系统的立项、准入、退出和运行考核机制,强化集约化、网络安全及预算审查,严格软件项目全生命周期审查与评估。全面启动组件建设、场景式建设及组件动态管理,提高信息系统建设效益。(预报处牵头,办公室(核算中心)配合)

(二)提升气象数据应用能力

拓展数据收集渠道,强化不同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推动数据共享系统的业务化应用。启动质量控制软件平台建设,全面检查大数据云平台中的历史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气象数据产权分类管理。(预报处牵头,办公室(核算中心)配合)

(三)加强系统平台建设与管理

完善信息网络监管平台,增强对业务软件监控、考核能力。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建立并实施全网访问控制规则,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完善雷达协调控制、数据产品平台,增强雷雨大风、冰雹、龙卷、下击爆流等强对流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对地面自动站、风廓线、探空、天气雷达、卫星等观测数据进行融合应用。(预报处牵头,办公室(核算中心)配合)

五、强化气象服务供给能力,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一)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根据省级预案修订情况,适时修订《扬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细化完善“递进式”气象预警服务业务,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联防联动和应急响应机制。在省局业务指导下,建立快速识别、及时预警和高效联动的龙卷风业务流程。优化大风、龙卷风灾情调查业务流程,完善大风、龙卷风监测预警标准规范建设。加强典型强对流天气(龙卷风)过程预报复盘总结。完善分灾种、分级别、分对象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策略,探索融入式的行业(农业、渔业、电力等)定制化预警服务模式。提高预警发布精准靶向能力,实现短信预警信息发布颗粒度到乡镇(街道)。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渠道、预警信息定向推送机制、“预警到人”机制等。进一步扩大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建立预警信息应急广播发布通道。(法规处牵头预报处办公室(核算中心)配合)

(二)加强专业服务领域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专项建设,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指标研究,联合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和关键农事季节专项服务。按照全国农业天气预报服务业务规范要求,建立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产品体系,建立产品清单。提高城市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效率,推进与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能源等部门的联合会商和数据共享,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联动机制。推进气象服务信息融入“城市大脑”及相关部门指挥调度和安全运行平台。(法规处牵头,预报处配合)

(三)加强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增强气象服务高效、便捷、智能供给,实现对象分众化、服务随行化、产品多元化;建立基于智能网格降水预报的多灾种短临风险预警业务,提升多领域融合的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能力。加强行业数据与气象数据的聚合、关联分析与应用,构建高影响天气灾害影响评价指标体系。配合省局加强全省一体化场景式气象服务产品、平台建设,建立气象标准制定、实施、监督、反馈、改进的联动机制。(法规处牵头,预报处配合)

(四)加快推动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转型发展

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体系,实施人工影响天气“播雨”减灾行动计划。推进人工影响天气物联网建设,提升弹药物联网基层覆盖率至85%。按照人影能力提升工程要求,加快推进人影作业装备更新和物联网体系建设。制定人影能力提升方案;修订人影火箭弹、作业装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全市人影安全检查、督查和信息通报,开展安全培训。(法规处牵头,预报处配合)

六、加强气候变化应对工作,提升气象保障能力

(一)提升气候变化业务能力

强化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变化的影响和灾害风险评估,强化气候变化融入式发展,做好决策支撑,强化气候变化公报体系建设,加强政策与措施建议咨询。积极参与地方“双碳”工作部署。开展气候变化监测、预估、评估有关研究与产品应用。紧密对接需求,发展特色业务与服务。充分利用好地方政策与资源,优化配置,强化任务部署和人才培养。强化气候变化监测评估及服务水平,提升温室气体监测能力,积极参与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和“双碳”有关任务,形成针对性强、效益高的服务支撑能力。(预报处牵头

(二)提升气候资源保护利用和气候可行性论证能力

深化与住建部门合作,推动因地制宜开展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针对城市下垫面变化和气候变化的双重影响,结合最新气象观测资料,开展城市暴雨分布变化特征分析。做好面向开发区、重点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完善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系统,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系统融入大数据云平台。推进风能太阳能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建立精细化风能太阳能实时监测业务。做好风、光、水新能源精细化评估和运行调度的预报预警全链条气象服务。(预报处牵头,法规处配合)

七、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强化科技支撑能力

(一)深化科技改革创新发展

修订完善相关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持续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落实国家局、省局科技项目“揭榜挂帅”试点工作任务。优化科研全过程管理,推动科研业务深度融合,提高信息化水平。落实气象科技成果评价,以质量绩效和贡献为标准,突出业务导向作用。规范科技成果应用证明管理工作,强化科技成果评价和业务准入认证在科技成果应用证明中的重要依据作用。加强优秀成果的宣传推广,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预报处牵头,法规处、办公室(核算中心)配合)

(二)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

加强与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的沟通合作,推进“强对流天气综合预警及航空气象数据融合预报服务联合实验室”相关项目深入研究。积极争取资源支持重点技术攻关,组织做好省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培育并积极申报各类科研团队。(预报处牵头,办公室(核算中心)、人事处配合

(三)推进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和引导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国局、省局高层次气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组织做好省333人才计划、双创计划、市县地方人才计划等人才工程、项目推荐申报。积极推荐骨干人才加入中国局、省局创新团队。进一步细化各类人才推荐,加强培养、选拔和使用,加强业务人员上挂学习、基层锻炼、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才引进专业、岗位匹配度,强化人才供需精准对接。进一步完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增强实绩考核指标。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励表彰优秀人才。(人事处牵头,预报处配合)

八、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发挥保障作用

(一)扎实推进项目投资建设

实施好市“十四五”重点工程。统筹推进《纲要》《意见》《规划》以及“强对流示范方案”“四大支柱能力提升方案”等重点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十四五”重点工程项目资金落实和有序建设实施。建立《纲要》、“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以及各专项方案落实的动态跟踪机制,健全评价管理制度。强化对各县局“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的立项指导支持,落实省市“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和自身规划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拉动地方投资。切实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推进气象软件统筹设计和建设实施管理。(办公室(核算中心)牵头,法规处、预报处配合)

(二)加强气象法治和标准化体系建设

加强气象法治建设,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配合省局开展气象法治建设评估和考核。完善地方气象法规规章体系建设,推动《扬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印发,开展《扬州市气象管理办法》文本调研、起草、论证等立法程序。加强标准工作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标准供给和应用。组织参与做好全省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标准编制质量,逐步构建有特点特色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宣传、应用,开展标准应用情况评估,增强标准权威性、约束性。(法规处牵头,相关内设机构按职责负责

(三)强化党建引领保障气象高质量发展

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继续开展“三联促三动”,提升气象业务准确性、针对性,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党组织联学联建联创,促进气象业务主动互动联动。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巩固拓展改革成果。强化专责监督,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对气象部门纪检工作的指导,制定完善监督执纪工作制度及流程。加强党建品牌建设,深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创建活动,评选推荐各类先进典型,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弘扬科学家精神,组织开展“守正创新 奉献气象”科学家精神主题活动。(党建办牵头,相关内设机构按职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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