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气象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0 02:32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积极创新公开的方式,健全机制,强化督查,进一步加强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成立扬州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由气象台副台长担任新闻发言人,设一名兼职人员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二)公开内容的主要类型
    本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类型:公示公报、气象要闻、机关党建、台站动态、政策法规解读、行政权力事项办结公示、热点关注、气象服务、防雷减灾、为农服务、气象科技、气象学会、气象文化等。
    (三)公开的多种方式
    1.在线访谈。局主要负责人受邀参加扬州市政府网站“中国扬州”在线访谈,就天气监测预报、气象信息传播应用、气象防灾减灾和社会服务等气象工作热点话题进行访谈。解答市民疑惑,解读政策机制,指导防灾减灾,落实服务民生和社会经济建设的气象精神。
    2.互联网。本局网站在首页“信息公开”栏目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箱、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子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气象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
    3.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发布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要天气气候事件,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重大节日(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和重要天气过程(入梅、出梅等)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发布气象信息及注意事项。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共6次,及时上网并报送新闻发布会相关情况。
    4.新闻媒体。通过扬州电视台、电台、日报、晚报、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固定时段解读及时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气象信息。接受媒体采访61次,发布新闻通稿3篇。
    5.网络媒体。开通微博、微信,加大气象科普、天气信息覆盖面,微博全年发布信息6365条,微信全年发布信息630条。
    6.其它公开方式。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 “12.4” 法制宣传日、全国科普宣传周等活动,向社会发放文件、报纸、气象科普图书及信息刊物等,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短信、农村大喇叭等开展气象信息服务,今年新增公交站点(59站)、电子显示屏(68块)发布重大气象预警信息。
   (四)信息公开工作统计
    1.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门户网站中发布信息近314条,信息公开专栏中计划总结信息数1条,法规公文信息数1条。全年共召开6次新闻发布会。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本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3.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本局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4.《寄语市长》网民留言
2015年本局没有收到网民留言。
    5. 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
2015年本局共收到公开咨询16条,均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回复,咨询人对回复结果均表示满意。本局今年参加政风行风热线2次,能对市民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扬州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通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技术水平,公开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多样,公开时效性进一步提高,通过“扬州市气象局—扬州市门户网站”、“江苏省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目前,信息公开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创新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栏栏目编排和内容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2015年,扬州市气象局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深化政务服务,按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施指引的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气象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福祉安康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