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气象局内设机构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19-03-08 02:29

1.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负责全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目标管理、行政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文电、会务、行政、后勤、信息、信访、督办、政务公开、财务管理 、预算决算、资产管理、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统计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人:居小虎 0511-84424107)

2.观测与预报处(科技发展处)

负责全市气象观测、预报和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预报、综合观测、信息网络、装备保障及气象科研等业务和科技管理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气象台站网的规划、建设、迁移、撤消等工作。(负责人:朱海涛  0511-84435540)

3.服务与社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防雷减灾办公室)

负责全市气象服务发展和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气象政策法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气象活动的社会管理;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及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服务与社会管理处同时承担行政执法支队的职责:负责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气象违法案件的查处等工作。(负责人:孙慧  0511-88983206)

4.人事处(监审处、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市局党组开展人才的培养、选拔及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职称和老干部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以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气象文化建设,承担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人:魏爱明  0511-84424238)

5.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党组负责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职能与党组纪检组统一协调安排)

负责全市气象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反对“四风”的各项要求,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研究制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办法、意见和措施。讨论决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重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研究部署。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单位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对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认真开展惩防体系构建工作,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广泛听取党员和干部职工意见,指导和监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等工作。加强与地方党委、纪委沟通协调,共同推进镇江市气象部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杨懿晖  0511-84449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