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名称: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
|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文号:镇气发〔2024〕35号 | |
| 效用状态:有效 |
镇江市气象局关于印发《镇江市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叫应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辖市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进一步健全重大气象灾害叫应服务工作机制,强化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传播服务工作的“靶向、精准”,根据《江苏省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叫应服务实施细则》(苏气减函〔2023〕5号)、《江苏省气象局关于调整我省气象预警信息制作发布业务布局的通知》(苏气函〔2024〕4号)、《江苏省气象局关于印发灾害性天气预警及预警信号发布业务标准的通知》(苏气发〔2024〕35号)的要求,市局组织修订了《镇江市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叫应服务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镇江市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叫应服务实施细则
镇江市气象局
2024年5月1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5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