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5日 | 文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关于请支持做好《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发布工作的通知
关于请支持做好《江苏省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各有关部门办公室: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新《条例》在总则、公开的主体和范围、依申请公开、监督和保障等方面,对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做出了新的变化和调整。为方便社会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规范行政机关办理政府信息申请,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制作了《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从八个方面做出具体指引。经领导同志同意,定于5月15日(星期三)上午7点30分,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微博江苏、微讯江苏等渠道向社会发布。为扩大政策宣传效果,请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于5月15日上午9时,在官方发布(如:南京发布)上直接转发“微博江苏”《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微博内容,并协调本地区其他政务微博、微信做好转发、发布工作;将设区市、市级部门及所属县(市、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专栏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10项指引》更名为《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仍保持原链接地址不变,http://www.js.gov.cn/col/col59348/index.html),没有链接的请加链接。
二、请省各有关部门于5月15日上午9时,在本单位微博上直接转发“微博江苏”《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微博内容;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上做好此条政策问答的发布工作;将本部门“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专栏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10项指引》更名为《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仍保持原链接地址不变,http://www.js.gov.cn/col/col59348/index.html),没有链接的请加链接。
联系人:华震宇 025-83396633 13913880068
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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