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气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3 10:37

2018年,镇江市气象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气象局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做好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本次自查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8年,镇江市气象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省和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41条,其中在中国镇江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  “镇江气象”政务微博和“镇江气象”微信客户端坚持每天发布重要天气信息,遇有突发灾害天气加发相关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工作

2018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积极履行职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安排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足额经费保障和必要的办公条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气象工作特点,研究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案;由各处室、单位通过多种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每位干部职工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心中有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行政效能考核和干部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而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得到全局各个部门的重视。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为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求相关处室严格按流程办事,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着眼于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意识和行为。目前,我局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包括《镇江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镇江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镇江市气象局依申请公开制度》、《镇江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和《镇江市气象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内容、实施主体、公开程序、公开载体及公开的监管和考核等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真正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运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思维提高效率

由于我局有大量时事天气预报信息需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我局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开通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与公众分享和沟通气象信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限,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等四大类信息进行全方位公开。

此外,我局执行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监督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效能监察。2017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的行为,没有发生失密事件和行政复议事件,没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而造成重大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8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一是市气象局规范性文件,二是发布的各项管理规定和政策,三是各项业务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形式

积极创新运用网络,将“镇江市气象局”官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主要平台,并辅以“镇江气象”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共同发布信息,并不断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网站进行升级改版。我局还积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政务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公开,每天定期向社会公布气象信息,每年定期组织“气象日”、“气象科普宣传周”活动,向公众传播气象信息,并现场答疑解惑,并不定期去电视台和电台热线向广大群众进行气象科普。通过这些工作,使群众更加了解气象信息,树立了气象部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出现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将认真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大推进,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提升:

(一)完善平台建设

重点加强官网公开发布平台建设,完善相关功能,使网上发布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按照市政府信息办公室关于运行新部门信息分类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的重新归类发布。

(二)强化公开力度

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由于工作性质的单一性,目前我局主要公开的信息类别为气象信息动态,政策性文件较少,以后要强化对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重大决定等的解读。

(三)强化业务培训

每年举办1到2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对各处室、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讲课,着重讲解《条例》、发布系统建设和操作实务、依申请信息公开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四)强化督查考核

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评估体系,明确检查考核评估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完善监督保障措施,加大考评力度,将工作成效与各处室、部门工作绩效、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等挂钩,将考核结果纳入机关作风建设和日常工作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