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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气象台预警有了“新标”

发布日期:2023-04-23 15:14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日期:2023年04月21日08:16

日前,中国气象局结合业务实践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强对流、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冰冻、大雾和霾等14类气象灾害预警。根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紧急程度,每类气象灾害预警最多设为一、二、三、四级,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对应一至四级标识,一级为最高级别。

《办法》优化了灾害预警种类,进一步完善了中国气象局授权的预警职责。《办法》新增陆地大风预警标准,统一原有海陆大风、大雾预警标准,将海上大风预警调整为大风预警,将预警区域从海上拓展到海陆兼顾,将陆地雾和海雾预警标准融合并统一为大雾预警;在强对流预警中增加龙卷风预警内容。

基于灾害预警服务实际,《办法》适当调整部分预警标准。进一步定量化暴雨、高温等发布标准,阈值与《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气象国家标准相衔接,规范低级别预警标准,减少其发布频次,强化预警警示效果和应急联动的针对性;规范部分名词用语,严谨规范预警发布流程,进一步优化预警签发与解除流程。

(作者:张明禄 王璠 责任编辑: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