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
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7月24日13时位于浙江省象山县东南方向约35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40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60百帕。预计“烟花”将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移动。受其影响,我省淮河以南地区未来48小时内将有阵雨或雷雨,其中沿江和苏南地区雨量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陆上风力将达7-8级阵风10级左右,南部沿海海面风力将达10-11级阵风12-13级。省气象台于7月24日9时10分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根据《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7月24日13时起,启动我省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各设区市及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请各地区和部门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