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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命令(2024-14)

发布日期:2024-07-25 16:25    

江苏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

台风级应急响应命令

编号:2024-14

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7月25日14时位于距离福建平潭偏南方向50公里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38米/秒,台风级),中心最低气压965百帕。预计“格美”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减弱,将于今天傍晚前后在福建秀屿到连江一带沿海登陆。7月26-27日进入江西至河南中部,强度逐渐减弱为热带风暴。受其影响,7月26-28日白天我省有分散性阵雨或雷雨,西部部分地区雨量小到中等,局部大到暴雨,全省伴有陆上6-7级阵风8-9级,江河湖海面9级左右的大风天气,局部地区有短时强降水等对流天气。

经综合研判和应急会商,江苏省气象局办公室、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省台、气候中心、信息中心、探测中心、服务中心、预警发布中心、创新院、防灾技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级应急响应。各设区市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此次台风过程的应急响应,及时报告应急响应情况。

特此命令。        


                    命令人:唐红昇 

                    2024年725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