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工作动态

扬州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1-12-10 09:41    

近日,《扬州市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对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部署和要求,划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推动扬州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成较好满足扬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系统完备、功能先进、集约高效、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走在全省前列。

《意见》明确,要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聚焦美丽扬州建设、发展现代气象业务、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推进气象科学管理五大方面任务及十六项具体措施。围绕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构建“多元合一”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队伍,强化民生保障气象服务,发挥扬州气象在长三角一体化及宁镇扬一体化气象联防联动、保障发展中的作用。聚焦美丽扬州建设,开展重要水体湿地、城市热岛、森林火险等气象监测和风险评估,开展中国天然氧吧、生态宜居等特色气候品牌创建,助力全域旅游建设,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围绕发展现代气象业务,建设X波段天气雷达、微波辐射计等一批新型探测设备,填补垂直空间探测盲区,加快沿江、沿湖气象观测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地区监测能力。实施青年人才培养工程,以入职为起点,实施“新入职人员成长计划”,到2025年,气象科技业务骨干明显增加,高级职称人才比例提高6%。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强化规划引领,加强部门协作;要加强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加快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持续稳定的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和扶持机制。

撰稿:朱思媛  审核:曹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