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正式印发

发布日期:2016-12-01 13:09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中国气象局同意,11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室联合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16〕129号),这是今后五年江苏气象发展的基本依据和行动纲领,对推进江苏气象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省“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气象是公益性事业的方向、基础性事业的定位、先导性事业的要求和科技型事业的性质,以创新驱动、提质增效为主线,以精细化预报为核心,以信息化为抓手,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大力发展智慧气象,建设全国领先、满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气象业务服务体系,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一流气象保障服务。

  规划提出,到2020年,江苏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满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国家气象事业发展要求的现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现代气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体系和现代气象管理体系,形成体系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体制机制,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和气象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全国领先。

  “十三五”时期,江苏气象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形成强劲动力。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业务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擎的气象业务科技体制。二是协调发展,补齐短板,增强发展后劲。落实“协调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发展气象事业,注重各系统、各领域、各区域、各环节间的有机联系和内在统一,促进省市县层级间、苏南苏中苏北区域间、观测和预报服务领域间以及部门内外间的同步有序发展。三是绿色发展,适应需求,服务生态文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对蓝天绿水和安全福祉的期望,关注热点、突出重点,进一步做好生态文明建设、“蓝天绿水”工程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四是开放发展,探索机制,发挥区位优势。统筹使用好部门内外、省内外和国内外的优势资源,坚持引智与引技并举、走出去与引进来并重,在扩大开放中增创发展新优势。五是共享发展,面向民生,提供优质服务。落实“共享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大力提升公共气象服务产品供给能力,使公众共享气象现代化发展成果。

  规划围绕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了五项重点工程。一是精细化气象预报工程。以重点开展无缝隙、精细化、智慧型天气气候预报预测为目标,完善观测和保障系统建设,研发资料融合、灾害性天气及次生灾害预报预警技术,建设完善智能化一体化预报业务平台。二是气象大数据中心建设工程。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数据质量、完善数据标准、改进数据管理、加强信息安全、扩大信息开放共享,积极推进大数据中心基础网络、业务平台和安全保障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信息基础资源、数据资源、业务系统平台及支撑保障体系的集约化、标准化发展。三是智慧气象服务工程。以大数据技术应用为基础,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GIS、智慧终端等新技术,建立面向社会需求、双向互动、智慧化气象服务系统。四是气象科技创新工程。充分发挥南京气象科技人才区位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开放合作,以联合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为载体,实施适应气象现代化发展需求、支撑有力、产学研一体的气象科技创新工程。五是探测环境保护与台站建设工程。统一规划、科学设计,依法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全力推进基层气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基础设施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实现气象探测环境持续有效保护,基层气象台站资源利用更加节约、环境更加友好。

  规划指出,各级政府要加强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作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分解落实气象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计划,完成规划所确定的主要公益性任务。要完善与国家气象法规相衔接、与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气象防灾减灾、趋利避害需要相适应的地方性气象法规、政策体系。要深化省部共建机制,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健全气象事业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指导性目录和气象事务支出动态清单,把气象事务支出纳入各级政府预算,继续按照中央与地方1:1的原则共同落实气象建设投资。要继续加强和不断深化相关部门、行业、高校、科研业务机构、企业等的交流与合作,重点推进重大气象科技攻关、气象监测设施建设、提高气象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