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办印发《连云港海洋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22-10-24 15:01    

8月4日,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连云港海洋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是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示范体系建设,提升海洋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提出通过三年建设,建成海洋气象观测站网布局更为合理、预报预警技术更为先进、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应急联动顺畅高效的海洋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体系。《方案》明确要提高海洋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海洋气象预报预警能力、海洋气象科技支撑水平、海洋气象灾害联防联动能力、海洋气象灾害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等重点任务。

连云港市局将以《方案》印发为契机,加快推进重点任务,着力提升海洋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打造海洋气象科技创新高地,为气象防灾减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气象服务保障。

(连云港市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