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
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方案
(苏政办发〔2021〕52号)
为切实提高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能力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减轻灾害对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落实中国气象局《强对流(大风)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和《龙卷风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5年)》,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背景
(一)基本概况。
江苏地处南北天气系统交汇区,既会有飑线、下击暴流、龙卷等中小尺度强对流天气,也会有台风、江淮气旋、强冷空气等大尺度强对流天气,甚至两类天气系统会叠加出现,都可能造成极端影响。例如,2016年6月23日盐城阜宁遭受龙卷(EF4级)袭击、2021年4月30日南通等地遭受突发大范围强风(最大15级)影响、2021年5月14日苏州吴江遭受龙卷(EF3级)袭击,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省开展了省市县一体化强对流灾害性天气预警业务试点和龙卷监测预警业务试验,强对流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一是建成陆地平均站距8公里、近海平均站距50公里的大风观测网,建成9部S波段天气雷达和9部X波段雷达组成的雷达观测网。二是开展省市县一体化灾害天气监测预警业务,研发强对流分类识别预警技术,建成强天气综合报警追踪平台,强对流预警提前量平均达到39分钟。三是基本建立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重大气象灾害短信全网单次发布平均时长为8-12小时。四是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建立了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
虽然我省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有了一定工作基础,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监测能力亟待加强,预报预警能力有待提升,预警发布亟需提速增效,应急联动能力亟需提高等方面。
二、建设目标
到2021年底,完成部分地区陆地自动站加密建设;优化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业务流程,转化一批强对流预警技术研究成果,开展灾害天气网格化预报试验,实现上下游快速警示与联防;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和覆盖率,实现预警短信高效动态全网分层分级发布,完成与应急广播系统对接;完善部门信息共享、灾情实时反馈和联防联动机制,建立基于强对流灾害预警及影响评估的分级联动应急处置措施。
2022-2023年,建成观测站网更为合理、预报预警技术更为先进、预警发布快速精准,应急联动顺畅高效的强对流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体系。
——地面观测站距小于7公里,沿海地区、强对流高发敏感区域观测站距小于5公里,提高地面六要素自动站的比例;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激光测风雷达等大风垂直观测设备平均站间距小于100公里;江苏中北部X波段雷达间距小于100公里。重点区域天气雷达1公里以下探测覆盖率达85%,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
——研发分类强对流网格实况和预报产品,平均网格距达到1公里,重点区域预报时间精度达分钟级、空间精度达百米级。省级强对流短时临近预报客观产品实现10分钟滚动更新。市县级强对流预警信号空间分辨率精细到乡镇(街道)。预警准确率较“十三五”时期平均提升5%,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达45分钟以上,10级以上大风预警提前量达10分钟以上。开展0-12小时龙卷潜势预报。
——气象灾害预警传播纳入城乡网格化社会治理,传播对象有效覆盖弱势群体。预警短信全网发布速率达到5000条/秒以上,实现精准动态靶向发布。全面对接应急广播、电视、新媒体渠道。有效利用海事、海洋渔业等渠道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扩大海上发布覆盖面。
——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分预案,建立高影响行业、高影响地区气象灾害应急联防机制,基于应急预案及演练的基层应急响应及时有效,气象防灾减灾科学普及率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监测能力。
1.增强地面和海面综合气象观测能力。气象、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共同推进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以及长江、运河航道等交通沿线的强对流监测能力建设。优先补充完善港口码头、深海航道、海岛、石油平台等海洋气象自动观测站20个。新建地面自动气象站350个,更新地面自动气象站650个。升级雷电探测网。配备自动站校准、维修等设备,保障全省地面自动站观测的稳定高效。
2.提高多波段雷达组网探测能力。开展现有S波段天气雷达升级改造,在沿海地区新建3部S波段天气雷达,在太湖地区新建1部S波段(或C波段)雷达和5部X波段雷达网,其他重点地区新建11部左右X波段雷达。强化雷达数据的质量控制与效益评估,研发协同控制软件,获取更加有效的雷达探测数据。
3.提升垂直观测能力。在全省3个高空气象观测站同址建设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激光测风雷达等垂直观测设备。全省新建风廓线雷达20部左右,微波辐射计20部左右。改造风廓线雷达,将垂直探测高度从3-6公里提升到6-8公里。积极发展无人飞机大风观测能力。
4.加强社会观测信息采集与数据融合。建立社会资源观测和信息采集规范标准,加强实况信息社会化采集,完善龙卷等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社会观测信息快速采集制度。开展各类观测数据和实况融合产品的综合分析,获取更加精细的三维立体数据,陆地风场再分析实况数据达到时间分辨率分钟级、空间分辨率百米级。
(二)提高预报预警能力。
1.完善综合监测分析业务。基于高分辨率观测资料,利用多源资料融合、深度学习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初生对流、分类强对流及海上强对流天气监测能力,构建对流识别、初生算法和强对流天气综合监测业务产品,发展分类分强度的强对流天气监测分析业务。
2.加强预报预警技术研发。加强强对流发生机理及客观预报技术研究。开展强对流天气网格预报技术研究。开展海上强对流预报预警技术研究。开展强对流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技术研究。加快相关灾害风险普查进度,完成强对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开展精细化风险预报预警技术研究。
3.优化预报预警业务流程。完善分工明确高效联动的预警业务流程。开展分钟级雷暴大风预报业务试验,逐步实现县级发布的预警信号空间分辨率精细到乡镇(街道)。发展龙卷监测预警业务,开展0-2小时龙卷预警试验和0-12小时龙卷潜势预报,建立省市县扁平化的高效集约龙卷监测预警业务流程。建立基于实况快速分析的灾害速报及联防机制,建立强对流监测预警责任区,加强预报技术培训。
4.升级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升级强天气综合报警追踪平台。完善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平台。建立强对流灾害个例库和强对流年鉴业务。建设强对流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平台。
(三)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1.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修订《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健全制作、发布、管理一体化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强对流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实现重要预警信息在广播、电视、短信等渠道的快速审核发布。推动灾情信息员、网格员的共建共管共用。全面落实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
2.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立综合预警信息发布和大数据汇集与共享服务平台。升级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建设面向全媒体渠道的预警产品智能加工分发和全流程监控管理系统。
3.提升预警短信与应急广播发布能力。开展基于基站的预警短信精准发布,发布精度达到2-3公里,发布速率达到5万条/分钟。基础电信企业建立突发事件预警短信发送专用通道,实现预警短信发布速率5000-8000条/秒,红色预警信号1小时内完成2个设区市、2个小时内完成6个设区市、3个小时内完成全省短信发送。建立外省来苏人员突发事件实时预警信息发送平台,实现江苏境内影响区域范围的手机用户动态全覆盖。实现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与广电应急广播系统的市县级平台对接。预警信息可通过应急广播的乡村大喇叭终端设备传递至农村,实现预警信息进村入户。
4.融合拓展预警发布传播渠道。充分利用各类发布渠道的优势,打造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的预警信息融合立体传播网,完善气象灾害预警等信息电视滚动插播机制,实现主流媒体的预警信息快速传播。按决策、行业和公众用户制定基于不同用户的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和策略。对接海洋渔业、海事、电力、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物流等行业平台,根据需求有针对性地实时推送预警信息。
(四)提高灾害联防联动能力。
1.强化政府主导的决策指挥能力。配合做好实施气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评估,推动制定印发气象信息服务、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强化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职能,坚持属地为主、综合减灾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应对强对流气象灾害的信息“直通车”机制,充分发挥预警信息在防灾减灾链条中的先导作用,强化预警信息责任人队伍建设。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强对流天气高影响行业专项应急预案。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建立强对流灾害分级预警自动触发停工停课机制。
2.提升行业部门联防协作能力。建立气象灾害应对提示单制度,推进部门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建立更加快速、高效的灾情信息报送共享与应急联动机制。加强联防联控,针对强对流灾害重点区域和敏感行业,构建区域性、上下游协同联防机制。加快行业数据共享与应用。建立行业防风预警服务标准。深入对接高敏感行业,联合制定强对流灾害防御行业标准,细化强对流天气高敏感行业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提升各行业强对流灾害防御风险意识。联合开展防风应急演练,建立“灾前预警、灾中服务、灾后保障”的全流程信息服务。
(五)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1.推进防御气象灾害科普融入综合防灾减灾宣传。将防御气象灾害科普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强化各类科普场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宣传功能,加强气象科普宣传场馆运营管理,提升场馆利用效率和宣传实效。充分利用基层街道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乡村大喇叭等宣传媒介进行防御气象灾害科普宣传。
2.提升气象综合防灾科普服务质量。创新制作图书、影视、新媒体等防灾减灾宣传产品,加强各类气象防灾减灾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提高防灾减灾、安全避险等宣传品的产出与质量。广泛开展强对流灾害应急救护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科普教育,推进气象科普活动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
3.增强灾害与灾情信息获取能力。提升灾情上报、共享与汇总效率,对接中国气象局和省网络舆情监控平台,及时了解气象灾害舆情信息;气象部门与网信办、防汛办、消防救援总队对接,共享气象舆情、视频信息和灾情及救援情况,全面掌控舆情信息,组织专家及时答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管控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相关内容,及时澄清谣言虚假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气象、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海事、广电、通信管理等参与的江苏省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工作组,切实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合力调配保障资源。
(二)注重合作协同。
气象部门与相关部门强化合作,对接气象服务需求,联合建立服务标准,形成多部门融合的应急联动机制。共同研发高影响天气等客观化预警技术,提升对高影响行业的风险影响预警水平。
(三)加大项目支持。
坚持规划引领,积极统筹各类项目资源,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示范体系建设的支撑作用。根据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示范体系任务分工,由省气象局承担的2021年度亟需建设任务,通过在“十三五”在建项目中适度调整,其余任务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尽早批复立项建设。
(四)强化人才支撑。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团队的重要作用,完善综合考评机制。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加大关键技术科研攻关。进一步加强关键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落实好引人用人、人才培养、绩效激励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