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气象系统2023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面试相关工作公告(硕士研究生及本科岗位)

发布日期:2023-02-23 14:14    

根据江苏省气象局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计划安排,现将硕士研究生及本科岗位面试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3月4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南京市商业学校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嫩江路36号)

二、面试组织

(一)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需通过现场递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事宜如下:

参加面试人员于3月3日下午13:30-16:00至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极阁2号江苏省气象局桢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提供材料

①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②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确因网签等学校相关规定无法提供此项,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情况说明。

④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原件);

⑤个人报名时所涉及的相应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以上证书、材料均需原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递补和调剂

面试结束后如有空缺岗位,将依据《江苏省气象局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硕士及本科岗位面试公告》(http://js.cma.gov.cn/xwzx/tzgg1009/202301/t20230120_5276578.html)相关规则,进行递补和调剂,请参加面试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于面试当天830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至面试地点报到。面试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25-83287042

江苏省气象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