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资质单位:
我省于2018年7月核发了一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将于2023年7月到期,按“行政许可法”与中国气象局41号令要求,请各相关单位于4月2日前在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提交资质延续申请,过期未提交的后续无法办理资质延续。
目前,尚有但不仅限于以下单位尚未提交资质延续申请:
江苏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安尔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欧文达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金陵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华盾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安瑞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请上述单位按时提交资质延续申请,以免影响资质延续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