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局关于请部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按期提交资质延续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0 09:37    

各相关资质单位:

我省于2018年7月核发了一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将于2023年7月到期,按“行政许可法”与中国气象局41号令要求,请各相关单位于4月2日前在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提交资质延续申请,过期未提交的后续无法办理资质延续。

目前,尚有但不仅限于以下单位尚未提交资质延续申请:

江苏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安尔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欧文达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金陵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华盾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安瑞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请上述单位按时提交资质延续申请,以免影响资质延续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