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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气象局关于请部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按期提交资质延续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8 09:22    

各相关资质单位:

我省于2019年5月核发了一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将于2024年5月到期,按“行政许可法”与中国气象局41号令要求,请各相关单位于1月9日后、2月8日前在中国气象局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提交资质延续申请,过期未提交的将无法办理资质延续。

目前,尚有但不仅限于以下单位需提交资质延续申请:

南京嘉辰空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淮安市振淮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南京方园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普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苏州新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方测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江苏天衡防雷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恒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绿扬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雷顺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锦帆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慧诚电力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科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请上述单位按时提交资质延续申请,以免影响资质延续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