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资质单位:
我省于2019年5月核发了一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将于2024年5月到期,按“行政许可法”与中国气象局41号令要求,请各相关单位于1月9日后、2月8日前在中国气象局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提交资质延续申请,过期未提交的将无法办理资质延续。
目前,尚有但不仅限于以下单位需提交资质延续申请:
南京嘉辰空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淮安市振淮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南京方园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普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苏州新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方测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江苏天衡防雷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恒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绿扬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雷顺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锦帆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慧诚电力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科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请上述单位按时提交资质延续申请,以免影响资质延续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