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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气象局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理论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3 10:00    

各资质申报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41号令修订)及相关文件要求,请各资质申报单位按期参加理论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时间:2024年3月21日(下周四)14:00—16:00。

2.考核地点:江苏省气象预警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雨顺路8号)

3.本次需参与理论考核单位:

苏州科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淮安市振淮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南京方园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恒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雷顺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天衡防雷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锦帆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方测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新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安久防雷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金陵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方正工程技术开发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宁泰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淮安嘉联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昆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中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盐城市九州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盐工百信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大屯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科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徐州路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苏检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南京方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南京绿杨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屿间(苏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淮安国宇检测有限公司

盐城国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其他准备更换技术负责人的资质单位,请报名参加理论考核,我省气象部门后续将对各资质单位现任技术负责人逐一检查。

4.参加人员:

乙级资质延续单位需且仅能委派1名符合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高级工程师参与理论考核。乙级资质新申报单位需委派1名符合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高级工程师、3名符合职称专业要求的中级工程师参与考核。甲级资质新申报单位需委派1名符合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高级工程师;另1名符合职称专业要求的高级工程师和6名符合职称专业要求的中级工程师参与普通技术人员考核。

两年内曾通过考核且仍在原单位就职的技术人员,该单位再次申报时,可免于考核。

5.联系方式

江苏省气象局法规处:025-83287048。

6.注意事项

请前述单位3月15日(本周五)下班前,将参考报名表发送至3772536@qq.com,并督促参考技术人员携带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参加考试。

建议不要开车前往考场,参考人员车辆禁止进入预警中心办公区域。

理论考核报名表

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专业/级别)

考核类型(技术负责人/普通技术人员)
















注:考核类型分别为技术负责人考核和普通技术人员考核。各单位仅能委派1人参加技术负责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