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我省气象专业2024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将于近期开始分阶段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 在我省从事气象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规定取得相应气象专业职称证书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相应层级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
(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三)外系统委托评审人员凭所在单位委托评审函,由人员所在单位归属地的地市气象局代为办理本次职称评审一切相关事宜。
(四)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在记过以上处分期间的人员,以及近3年在科研诚信方面有不良信誉记录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的具体条件及规定严格按《江苏省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气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苏气发〔2020〕82号)执行。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及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四)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业绩成果等没有新的补充及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申报。
(五)破格申报、绿色通道申报者须严格按照相应条件,逐项准备材料。其所在处级单位应从严把握、认真审核并出具同意意见。
三、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评审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处级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确认其具备申报资格且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凡不符合申报条件,一律不得推荐上报。评审材料审核质量将纳入目标考核,请各单位严格把关。
(二)电子材料报送和归置要求
各单位请以压缩文件格式报送(文件名:2024年职称评审-处级单位简称)。压缩文件内含:
1.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工作报告要说明推荐程序、推荐意见、推荐排序以及公示情况。对破格申报、绿色通道直接申报等特殊情形要有具体情况说明。
2.申报人员简况表
文件名:中(高)级职称简况表-处级单位简称、中(高)级职称简况表-处级单位简称(委托评审)。
3.个人申报材料。每位申报人1个文件夹,内含《评审表》《简表》,文件夹名称:中(高)级职称评审-处级单位简称-申报人姓名,例如:副高级职称评审-省台-张三。
(1)评审表。申请人严格按照评审表表样及填表说明填写,填写时将表样中填表说明部分删除,并确保表格不跨页。文件名:中(高)级评审表-处级单位简称-申报人姓名。
(2)简表。文件名:中(高)级职称简表-处级单位简称-申请人姓名。
(四)纸质材料报送和归置要求
纸质材料一律采用A4纸正反打印或复印,单独装订,力求整齐规范。如为横向打印,装订位置位于页面上方。
1.《评审表》一式2份,《简表》一式3份,用黑色钢笔或水笔手工正反填写或打印机正反打印。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学历资历和业绩成果等按要求装订成《个人申报材料》1份,要求如下。
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不多于100张纸,中级职称申报材料不多于80张纸。申报材料应以本通知后附目录作为封面,更加细化的目录申报人根据评审材料自行生成。申报材料内容需保证清晰度,避免因过度缩印评委无法看清内容而影响评审。文件名:中(高)级申报材料-处级单位简称-申报人姓名。
申报材料中业绩成果、奖励、论文著作等均为申报人获得现职称后取得,其中课题项目需结题、论文著作需见刊、英文代表作需提供中文摘要、发明专利需正式授权,专业气象服务等证明材料需体现在相关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成果认定、成果评价等材料以及荣誉证书需有申报人姓名,集体荣誉不得作为职称申报材料。与岗位经历、申报专业等无关的材料一律不得报送。
个人技术总结报告篇幅不超过2000字,重点介绍自取得现任职称以来在气象科技创新、业务、服务等方面的主要业绩,特别是要总结凝练能够反映申报人业务技术能力的特色或亮点业务技术工作、主要创新成果等,并说明在相关业务技术领域所起的推动作用、影响、评价及贡献。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需严格按照评审表中填写所填内容的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申报高级职称需提供两篇代表作,中级职称提供一篇代表作,代表作不限于正式期刊发表的论文,也可为技术总结、获得专利、参与项目等各类业绩成果材料。
再次申报的人员,对照上次申报情况,将新增业绩等材料在目录中注明,并按照类别归类。
以上《评审表》、《简表》和《申报材料》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封面格式附后)。
3.各单位推荐工作报告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
4.各单位《简况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
5.《处级单位推荐工作简表》每人一式2份,一份作为推荐工作报告的附件进行上报,另一份装入个人材料袋中。
(五)报送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应真实一致,所有报送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四、其它事项
(一)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对违反规定、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相关单位或部门,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单位或部门的责任,并按照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单位要将申报人员的《评审表》、《简表》等主要申报材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个人述职、群众测评等方式对申报人的道德品质、团队意识、工作表现等进行群众考核;组织初评委对其技术水平等进行评审;单位领导对其进行综合评价。群众考核、初评委评审以及领导评价分别按照30%、40%、30%的权重,确定推荐排序。委托评审人员按要求另行排序。
(三)评审材料报送截至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江苏省气象局人事处,联系人:程静,联系电话:025-83287042。
(四)评审费缴纳。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200元;高级500元(包含答辩费100元),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公布后一周内,请各单位收齐本单位参评人员评审费用后,统一转至江苏省气象局账户(户名:江苏省气象局 账号:1010 3301 0400 0146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高楼门支行),转账备注请注明单位名称及中高级参评人数,外系统委托评审人员由人员所在单位归属地的地市气象局代收。
(五)外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自由职业的职称申报人,材料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按照《评审管理办法》的第十九条执行。我省气象事业单位及相关企业的聘用人员,可直接申报,无需出具委托评审函。
(六)气象系统各处级单位人事部门应于评审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携带或邮寄一寸彩色照片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材料至江苏省气象局人事处,统一为通过人员办理证书。逾期一般不予办理。
材料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极阁2号江苏省气象局人事处
2.高级职称评审简表
3.高级职称评审表表样(含填表说明)
4.中级职称评审简表
5.中级职称评审表表样(含填表说明)
6.江苏省气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简况表
7.江苏省气象专业中级职称申报人员简况表
8.申报材料目录及材料袋封面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