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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气象局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理论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9 11:22    

各资质申报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41号令修订)及相关文件要求,请各资质申报单位按期参加理论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时间:2024年7月25日(下周四)14:00—16:00。

2.考核地点:江苏省气象预警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雨顺路8号)

3.本次需参与理论考核单位:

盱眙国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煜顺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方正工程技术开发检测有限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南京市六合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江苏润海防雷设施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雷远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鑫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中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徐州华美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昆山求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城工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中信节能与环境检测研究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淮安天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昆山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安瑞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欣兆佳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昆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优安智安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苏州锦帆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科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盐城市华虹气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新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科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镇江市丹徒区宜瑞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长江勘测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中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淮安信安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徐州有限公司

江苏宁泰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淮安嘉联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特瑞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淮安国宇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众信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江苏大屯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橙果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江苏建盛工程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

其他准备更换技术负责人的资质单位,请报名参加理论考核,我省气象部门后续将对各资质单位现任技术负责人逐一排查。

4.考核人员:

乙级延续单位需且仅能委派1名符合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高级工程师参与理论考核。乙级资质新申报单位需委派1名符合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高级工程师、3名符合职称专业要求的中级工程师参与考核。甲级资质新申报单位需委派1名符合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高级工程师;另1名符合职称专业要求的高级工程师和6名符合职称专业要求的中级工程师参与普通技术人员考核。

两年内曾通过考核(升请甲级资质的除外)且仍在原单位就职的技术人员,该单位再次申报时,可免于考核。如有疑问,请联系省气象局法规处。

5.联系方式

江苏省气象局法规处:025-83287048。

6.注意事项

请前述单位7月22日(下周一)下班前,将参考报名表发送至3772536@qq.com,并督促参考技术人员携带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参加考试。

建议不要开车前往考场,参考人员车辆禁止进入预警中心办公区域。

理论考核报名表

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专业/级别)

考核类型(技术负责人/普通技术人员)
















注:考核类型分别为技术负责人考核和普通技术人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