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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气象局关于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现场核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9 09:59    

各资质申报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41号令修订)及中国气象局相关文件要求,省气象局于前期对各资质申报单位主要技术人员开展了理论考核并公告成绩,请以下单位提前准备现场核查及考核事宜。

苏州方正工程技术开发检测有限公司(延续)

徐州华美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延续)

江苏城工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延续)

淮安天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延续)

江苏鑫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延续)

苏州市中信节能与环境检测研究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延续)

苏州中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延续)

江苏润海防雷设施检测有限公司(延续)

江苏安瑞防雷检测有限公司(升甲)

盐城市华虹气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乙级新办)

请上述单位按以下要求准备现场核查及实操考核相关工作,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请等待考核组联系。

1.对照申请材料检查所提交复印件的原件;

2.核查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中所列的实物;

3.核查办公场所与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4.核查项目资料、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工作计划、年度总结、技术标准等档案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5.核查质量管理手册和检测作业指导书是否科学合理、内容完整;

6.考察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对有关管理制度、技术规范等的掌握和执行情况;

7.现场核查时要求申请单位提供社保证明,现场登录缴纳社保的网站进行查验,并将社保缴纳情况截图连同营业执照正副本图片一并交考核组人员;升甲单位请将近三年质量考核结果通知单扫描交考核组一并带回;

8.现场实操考核。请各单位主要技术人员参加现场考核,如有实际困难请于考核组沟通。

其他未通过理论考核的申报单位,本轮申报工作结束,可通过江苏省政务中心重新申报。对需核查单位名单如有疑问,请即联系省气象局法规处,联系电话025-83287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