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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气象局关于请各防雷资质单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5 10:10    

各防雷资质单位:

根据中国气象局41号令及相关工作部署,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请各资质单位登录平台并按时提交2024年年度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4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资质的资质单位均需上传2024年年度报告。

2.年报工作时限为每年4月初至6月底。截止时限前,需提交信息准确完整、格式规范的年报,故而请各资质单位尽快做好相关工作。

3.根据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中气规发[2021]年1号)文件要求,各资质单位的年报提交及审查情况直接影响资质延续,请各资质单位务必依法依规提交年报。

4.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省气象局法规处。联系电话:025-83287079。

省局法规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