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省气象局关于请各相关资质单位按时提交资质延续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1 11:40    

各相关资质单位:

我省于20208月核发了一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将于20258月到期,按“行政许可法”与中国气象局41号令要求,请各相关单位于58日前在中国气象局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提交资质延续申请,过期未提交的将无法办理资质延续。

目前,尚有但不仅限于以下单位尚未提交资质延续申请:

中通维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利华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建院工程勘察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江北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科永和工程建设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

太仓市创新建筑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南通耀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建昊建筑鉴定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瑞元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远通检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