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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气象局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理论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0 11:00    

各资质申报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41号令修订)及相关文件要求,请各资质申报单位按期参加理论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时间:20255月28日(下周)14:00—16:00。

2.考核地点:江苏省气象预警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雨顺路8号

3.本次需参与理论考核单位:

江苏优安智安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瑞元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盱眙国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建院工程勘察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科永和工程建设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利华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南通耀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腾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国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永和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常州仁久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泰州市恒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江北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圆融(无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江苏嘉联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盐城市九州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扬州市建伟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苏州锦帆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新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科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特瑞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张家港港昌科技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华汇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晟之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信大瑞象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徐州有限公司

中煤长江勘测江苏有限公司

以上单位如有遗漏,请与省气象局法规处联系。其他准备更换技术负责人的资质单位,请报名参加理论考核,我省气象部门后续将对各资质单位现任技术负责人逐一排查。

4.考核人员:

乙级延续单位需且仅能委派1名符合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高级工程师参与理论考核。乙级资质新申报单位需委派1名符合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高级工程师、3名符合职称专业要求的中级工程师参与考核。甲级资质新申报单位需委派1名符合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高级工程师;另1名符合职称专业要求的高级工程师和6名符合职称专业要求的中级工程师参与普通技术人员考核。

两年内曾通过考核且仍在原单位就职的技术人员,该单位再次申报时,可免于考核。存在该情况的申报单位请邮件告知已通过考试人员姓名及考试时间,方便主管部门核对。

5.联系方式

江苏省气象局法规处:025-83287079

6.注意事项

请前述单位523日(本周五)下班前,将参考报名表发送至3772536@qq.com,并督促参考技术人员携带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参加考试。建议不要开车前往考场,参考人员车辆禁止进入预警中心办公区域。

理论考核报名表

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专业/级别)

考核类型(技术负责人/普通技术人员)
















注:考核类型分别为技术负责人考核和普通技术人员考核。各单位仅能委派1人参加技术负责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