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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气象局关于请各资质单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8 15:40    


各防雷资质单位:

    根据中国气象局41号令要求,请各资质单位登录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按时提交2025年年度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5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资质的检测单位均需上传2025年年度报告。

    2.年报工作截止时限为每年6月底。截止时限前,需提交信息准确完整、格式规范的年报,故请各资质单位尽快做好相关工作。

    3.根据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中气规发〔2021〕年1号)文件要求,各资质单位的年报提交及审查情况直接影响资质延续,请各资质单位务必依法依规提交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