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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气象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气象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03 11:36    


为做好我省气象专业2026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江苏省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气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苏气发〔2020〕8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范围

评审范围为在我省从事气象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规定取得相应气象专业职称证书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

(二)已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三)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在记过以上处分期间的人员,及近3年在科研诚信方面有不良信誉记录的人员,不得申报。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的具体条件及规定严格按《江苏省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气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苏气发〔2020〕82号)执行。

(二)申报资格计算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

(三)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业绩成果等没有新的补充及明显改善的今年不得申报。

(四)破格申报、绿色通道申报者须严格按照相应条件,逐项准备材料。所在处级单位应从严把握、认真审核并出具同意意见。

(五)处级单位申报高级职称人选申报控制数(另行通知)内,其中县(市、区)气象局申报人选不计算在控制数内设区市气象申报人选应按市级和县级分别排序

三、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处级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确认其具备申报资格且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凡不符合申报条件,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二)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以压缩文件格式报送(文件名:2026年职称评审-处级单位简称)。压缩文件内含:

1.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工作报告要说明推荐程序、推荐意见、推荐排序以及公示情况。对破格申报、绿色通道直接申报等特殊情形要有具体情况说明。

2.申报人员简况表。文件名:中(高)级职称简况表-处级单位简称、中(高)级职称简况表-处级单位简称(委托评审)。

3.个人申报材料。《评审表》名称统一为:中(高)级评审表-处级单位简称-申报人姓名。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统一A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力求整齐规范。如为横向打印,装订位置位于页面上方。

1.《评审表》一式2份。

2.《个人申报材料》1份,包含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学历资历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其中,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控制在80张,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控制在60张。申报材料应以本通知后附目录作为封面,更加细化的目录申报人根据评审材料自行生成。申报材料装订顺序需严格按照评审表中填写所填内容的顺序依次排列。

申报材料中业绩成果、奖励、论文著作等应为申报人获得现职称后取得,其中课题项目需结题、论文著作需见刊、英文代表作需提供中文摘要、发明专利需正式授权,科研成果或专利等得到推广应用的,须有上级单位或本单位出具的证明,专业气象服务等证明材料需体现在相关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及取得实际效益情况,成果认定、成果评价等材料以及荣誉证书需有申报人姓名,集体荣誉不得作为职称申报材料。与岗位经历、申报专业等无关的材料一律不得报送。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超过2000字,重点介绍自取得现任职称以来在气象科技创新、业务服务等方面的主要业绩,特别是要总结凝练能够反映申报人业务技术能力的特色或亮点工作、主要创新成果等,并说明在相关业务技术领域所起的推动作用、影响、评价及贡献。

高级职称申报人需提供两篇代表作,中级职称提供一篇代表作,代表作不限于正式期刊发表的论文,也可为技术总结、获得专利、参与项目等各类业绩成果材料。

再次申报的人员,对照上次申报情况,将新增业绩等材料在目录中注明,并按照类别归类。

以上《评审表》和《申报材料》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封面格式附后)。

3.各单位推荐工作报告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

4.各单位《简况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

5.《处级单位推荐工作简表》每人一式2份,一份作为推荐工作报告的附件进行上报,另一份装入个人材料袋中。

(四)报送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应真实一致,所有报送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四、工作要求

(一)遵守个人诚信承诺。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二)履行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各单位应全面、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要将申报人员的《评审表》等主要申报材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个人述职、群众测评等方式对申报人的道德品质、团队意识、工作表现等进行群众考核;组织初评委对其技术水平等进行评审;单位领导对其进行综合评价。群众考核、初评委评审以及领导评价分别按照30%、40%、30%的权重,确定推荐排序。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费缴纳。

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200元,高级500元(包含答辩费100元)。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公布后一周内,请各单位收齐本单位参评人员评审费用后,统一转至江苏省气象局账户(户名:江苏省气象局 账号:1010 3301 0400 0146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高楼门支行),转账备注请注明单位名称及中高级参评人数。外系统委托评审人员直接转账到相关账户。

(五)外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自由职业的职称申报人,材料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按照《江苏省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第十九条执行。我省气象事业单位及相关企业的聘用人员,可直接申报,无需出具委托评审函。

(六)气象系统各处级单位人事部门应于评审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寄送一寸彩色照片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材料至江苏省气象局人事处。人事处将统一办理职称证书,逾期一般不予受理。

联系人:江苏省气象局人事处 王培敏

联系电话:025-83287075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极阁2号江苏省气象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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