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气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30 17: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苏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极阁2号;邮编:210008;联系电话:025-83287000;电子邮箱:admin@jsmb.gov.cn )。

  一、概述

  2010年,江苏省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江苏省气象局办公室作为江苏省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江苏省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作为江苏省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江苏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了江苏省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及制定的《江苏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江苏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江苏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江苏省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法规标准、气象科技、事业发展规划、灾害预警信息、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行政许可规定、人事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招标采购、工作动态、气候公报等。

  2010年,江苏省气象局通过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9条,其中省局动态信息965条,重要气象服务信息321条。建成中国天气网江苏站,平均每天访问量35万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江苏省气象局网站在首页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链接,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子栏目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江苏省气象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

  2.新闻发布会。2010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1次,内容涉及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上海世博会气象保障、重大节日庆典期间天气预测、气象灾害监测预测(如7.12沿江大暴雨、9.7宿迁特大暴雨、秋冬季干旱等重大天气过程气象服务)等,向社会及有关部门及时通报有关情况。2010年世界气象日前夕,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举行了网络新闻发布会,纪念世界气象日。

  3.新闻媒体。在江苏电视台、江苏省政府门户网站、新华日报、现代快报、扬子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每天多次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气象信息。省气象局重要政务活动、科技合作活动等,均邀请媒体记者采访报道。省气象局领导在省政府网站直播室在线访谈,为网民解读《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4.电视气象节目。省气象局通过在宁电视媒体10个频道、每天16档节目制作、发布气象信息,2010年发布预警信息141条次;与江苏城市频道合办《气候变化大家谈》,截至2010年2月共制播82期;通过中国气象频道除每半小时插播本地天气信息外,制作发布江苏气象节目50条。

  5.其它公开方式。利用“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宣传周等活动,向社会发放文件、报纸、气象科普图书及信息刊物等,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短信等开展气象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江苏省气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江苏省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江苏省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和内容尚缺乏规范,信息公开专栏栏目编排和内容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2011年,江苏省气象局将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中国气象局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