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6:28

本报告由淮安市气象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淮安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西路77号,邮编:223001,电话:0517-83666361,电子邮箱:hasqx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端正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实效、服务社会大众、强化社会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工作抓手。我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形成由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专人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格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淮安市气象局通过门户网站(http://js.cma.gov.cn/dsjwz/has/)公开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人事信息、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342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8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6399条,通过微信更新发布信息1768篇,微信推送重要天气信息61条。开展了“以线上为主”的“新闻发布会”2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淮安市气象部门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置机制。按照工作要求,完善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以部门为单位,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主动收集各类相关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实行三级审批制度,由办公室初审,报局保密领导小组作保密审核,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结合各单位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依法、有序,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淮安市气象部门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整合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气象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淮安市气象部门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强化组织保障。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积极学习政务公开新条例,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确保规范办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656984.49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公开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好新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探索完善信息公开方式,拓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渠道,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加大思想教育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