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气象部门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4 14:4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http://js.cma.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苏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极阁2号江苏省气象局;邮编:210008;联系电话:025-8328701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江苏省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强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2

12

5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6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0

9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0

7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2

19708089.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3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3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3

0

0

0

0

3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1

0

0

0

1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逐步推进,按照第三条“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主管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由原来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双重考核转向垂直领导部门考核,考核工作还需在新的管理模式下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政策文件公开征集意见反馈采纳情况公开不够充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信息发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及政民互动栏目功能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