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1 10:2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气象部门按照放管服要求,稳步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工作的实施,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学习行政执法知识,严格做到程序合规,坚决杜绝违规事件,按要求在网上公布救济渠道,2021年度本单位处理行政许可事项59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事件。2021年全市气象部门继续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更新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等法定公开内容,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指南,公开方式等内容。2021年全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平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第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第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精细规范,存在个别信息公开信息放置的栏目不准确;第三没有建立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奖惩机制;政策解读方式单调,趣味性不高等问题。

下一步全市气象部门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对于国办政策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规则的学习,信息公开人员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学习会,促进信息公开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则的准确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