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11:44

江苏省连云港市气象部门2022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打算、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连云港市气象部门按照省气象局政务公开年度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作为提升自身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认真开展了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主动公开。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对照主动公开目录,在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前提下,重点做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通知公告、部门文件等必须予以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指南、机构信息、人事信息的更新发布工作。围绕气象现代化建设、气象保障能力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做好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其中重点领域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3条、政府文件18条、人事信息7条、通知公告30条、办事服务2条、新闻资讯53条,公开年度报告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发布气象类信息4635条。2022年无新增行政许可权力事项,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205件,办结204件,全年共受理气象灾害性质等级确认75件,办结75件。全年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案件。

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的办理要求和办理流程规范办理。把办结期限作为红线和底线,倒排办理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同时,在官网设置领导信箱、投诉监督等专栏,倾听群众意见解答群众疑难,确保公众意见建议渠道畅通。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部门目标管理,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并进行公布。

四是抓好气象服务工作。2022年全市决策服务材料1653期,外部门引用769次,政府领导批示17次。全市发布预警信号594期(市本级137期),接收预警短信人次数1488.6人次,预警短信发给政府及各部门决策人员人数19万。全市农业气象预报服务材料共437期,其中特色农业气象、农业气象灾害、干旱动态监测报告等期数91期。利用微博、微信等开展天气预报、气象预警等信息推送。新浪微博粉丝数达24万,气象微信用户1.9万。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工作。加强对网站的日常监督检查,对网站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建立整改纠错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避免网上公开信息出现严重失误或泄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指导县区气象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0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针对我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目前全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政策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公开内容相对较少,对公开方式方法不够熟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提高,在遵循保密原则的前提下,信息公开范围尚需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有机结合,特别是推进行政审批大厅受理、查询、办理和结果反馈诸环节一体化上有待加强。

(二)改进方向。

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在规范和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优化公开流程、提升信息化程度等方面下功夫,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条例》规定和地方党委政府、上级气象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依法依规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与发布工作,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成效。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扩大新媒体公开影响力,认真分析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及时准确公开气象服务保障信息,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多方面需求。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人,明确专责,加强对各县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