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11:41

江苏省宿迁市气象部门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2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江苏省宿迁市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迁市气象局(http://js.cma.gov.cn/dsjwz/sqs/)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22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59240,电子邮箱:sqsqxj@163.com)。

一、总体情况

宿迁市气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秉持“优质公开”理念,对标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要求,围绕更好地服务党委和政府以及气象部门中心工作,转变职能,提升质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推进宿迁气象事业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中国气象局、江苏省气象局和宿迁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市气象部门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648条,不予公开信息5条,不予公开内容均为过程性信息。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市局全年通过手机短信发布预报和预警信息913条,受众958万人次;微信推送预报信息1163条,发布原创图文信息150篇,受众640万人次;微博发布信息11454条,原创类政务信息6000余条,互动2.1万次,阅读4009万人次;抖音发布视频298条,获赞1.7万次,留言3140条,阅读340万人次。沭阳县局通过微信发布信息1547条,泗阳县局通过微博发布信息800余条,泗洪县局通过微信发布信息700余条。

全市气象部门通过3.23世界气象日、科普宣传周等活动对在校学生、社区居民、各类企业等开展政策宣传、普及气象知识,听取他们对气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宿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制度。本年度全市气象部门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宿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十二项制度,各单位均能按照政府信息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从源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据可循,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动态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和三项清单。泗阳县局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泗洪县局积极参加“政(行)风热线”,回应社会关切,就气象预报准确率、发布渠道、气象法律法规等群众关心的话题与市民进行了热烈的互动。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按时完成网站气象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交流、政务服务等任务。抓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建立健全《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泗阳县局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明确经办人、审核人,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泗洪县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了公开目标和任务。沭阳县局重新整合网站资源,着重在气象预报、办事服务、人事财务等内容进行公开发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年度综合管理目标考核。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各部门内外联动,及时采编、审核、发布各类信息。开展政务公开督查工作,发布督查报告1次,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考核,促进气象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2022年度未发生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人员业务素养有待提高。近年来,虽然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的培训学习,但由于县局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都是兼职,他们对政务公开的相关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业务办理流程不熟练、不规范,导致对政务公开工作有畏难情绪。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

2.公开平台的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检索不畅的问题时有发生,下一步要继续与上级部门加强沟通,做好平台维护工作。

3.重要决策公开仍需进一步提升。虽然本年度在重大决策预公开和形式多样性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征求意见同时,草案解读信息发布不及时。下一步要加强重要信息的全过程跟踪,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全市气象部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未产生和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