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11:42

江苏省气象部门2022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http://js.cma.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苏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极阁2号江苏省气象局;邮编:210008;联系电话:025-8328701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江苏省气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聚焦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强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9

0

0

0

0

0

9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江苏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更加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紧密结合气象工作实际,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继续加强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加快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