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规划计划发布机构:江苏省气象局
发布日期:文号:苏气发〔2013〕13号
效用状态:有效

江苏省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

  本规划立足服务“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的战略要求,立足江苏“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战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和《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指导意见》、《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编制,具体阐明“十二五”时期江苏公共气象服务发展目标和发展任务,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江苏公共气象服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现状

  “十一五”期间,全省气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秉承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全福祉服务的根本宗旨,紧紧围绕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这两大主题,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大力发展江苏特色气象服务,逐步形成了具有江苏特点的气象服务体系,气象服务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提高。

  1.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初步形成。《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颁布实施,多部门联合形成常态化防灾减灾机制,建立了覆盖全省、遍及乡镇的17385余名气象信息员队伍。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正在以点带面加紧建设。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得到有效普及,气象科普场馆建设取得新进展,中国北极阁气象博物馆等5个科普场馆被列为国家级科普场馆。气象防灾减灾效益明显提高。

  2.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迈出新步伐。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组织制订了《江苏省防范和应对全球变暖引发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工作方案》。成立了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和江苏省应对气候变化中心。开展了江苏应对气候变化气象基础研究,出版了《江苏省气候图集》,开展了沿海地区风能资源精细化调查及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科普宣传,“气候变化大家谈”电视专栏在省卫视播出,得到社会高度关注。

  3.决策气象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成立了省级决策气象服务中心,决策服务内容实现了从单纯提供预报向提供预报加决策建议的转变,更具针对性、敏感性、综合性、时效性。在2007年淮河流域严重洪涝、2008年年初低温雨雪冰冻和2011年梅花台风等自然灾害防御、以及太湖蓝藻及烟霾事件整治、事故灾难救助、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重大活动保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4.公众气象服务覆盖面明显扩大。全省通过147套电视气象节目、53个气象服务网站、2789余块电子显示屏发布各类气象信息,每天有646万人次通过声讯电话、400多万用户通过手机短信等渠道获取气象信息。气象频道在全省落地及插播播出。在南通建立了海洋大功率电台,及时发布全国“八大渔场”天气预报和各种海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网络更加完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达86%,高于全国水平。

  5.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不断深化。专业服务内容向专用预报、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等延伸,服务领域涵盖农业、林业、水利、能源、环境、交通等十多个行业,更具针对性。专业专项服务在保障区域可持续发展、粮食生产安全、重大社会活动、行业生产安全、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社会经济效益明显。

  6.气象应急体系基本形成。省、市、县气象灾害防御预案体系正在形成,《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成为政府专项方案,13个地市、24个县(市、区)发布了气象灾害应急专项预案。应急响应机制逐步完善,建立了全省气象应急响应队伍和气象灾害防御应对专家队伍,应急演练逐年加强。气象应急响应服务在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将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在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在这一发展阶段,对气象服务的需求将更加旺盛和迫切,需要加快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气象服务能力,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及气象防灾减灾日益提高的需求,适应中国气象局和省委、省政府对江苏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要求。

  1.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提出更高要求。江苏滨江临海,经济发达,气象灾害多发、频发,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事件呈现增多增强趋势。气候变化对全省经济布局、农业生产、社会建设、生态环境的影响将逐渐显现,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关注的问题,迫切需要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性、灾害预警的时效性、气象服务的主动性、防范应对的科学性,发挥应对气候变化气象基础作用,提升气象事业保障江苏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的水平。

  2.江苏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更多需求。“十二五”时期,江苏将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大力实施“六大战略”,提高江苏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蓝天工程、防控太湖湖泛、发展清洁能源等,这对气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加快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这些均对气象保障服务提出更多需求。

  3.“率先”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建设江苏更加美好明天的重要时期,也是江苏气象部门全面推进江苏气象事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时期。现代农业、沿江沿海苏中城市群、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及苏北振兴、2014年“青奥会”举办等对气象保障业务和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不断改善对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服务多样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快江苏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气象整体实力,“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是中国气象事业发展对江苏的要求,更是江苏气象融入两个“率先”的要求。

  4.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现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切实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政府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应急预案,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更好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和气候资源开发应用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对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气象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气象服务气象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仍然是气象服务的薄弱环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气象灾害防御体系需进一步健全,气象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各行各业需求的能力亟待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基础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气象服务能力有待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防御能力与江苏防灾减灾的总体要求有差距,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适应,公共气象服务专业化、业务化不足,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服务领域有待拓展,服务技术有待发展。

  ——气象服务的支撑保障能力不强。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不够,气象灾害监测能力需继续加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与气象服务发展需求仍有差距,气象服务团队建设需要加强,领军人才缺乏。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气象服务为立业之本的宗旨和“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坚持以提高气象服务社会效益为首要目标,坚持以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服务为主题,坚持以气象预报预测业务和综合气象观测业务为依托,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和开放式发展为途径,坚持以提高气象服务的业务科技支撑能力和延伸气象服务的社会经济链条为突破口,强化气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强公共气象服务对现代气象业务发展的引领作用,实现公共气象服务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需求牵引原则。根据各类服务对象特点和需求,发展多种服务模式,围绕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经济社会建设、农村改革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重大需求,明确公共气象服务重点。

  公益性原则。气象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发展公共气象服务,必须牢固树立公共气象的理念,坚持气象服务的公益性发展方向。

  科学性原则。发展公共气象服务,必须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和手段,不断增强气象服务科技含量,提高气象服务产品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提高气象服务质量,协助政府、指导公众和生产部门做出正确的决定。

  以人为本、普惠公平原则。发展公共气象服务,必须建立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覆盖城乡社区、立体化的气象服务信息发布机制,不断扩大气象服务的受众面,显著提高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程度。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满足江苏地方需求和国家气象事业发展要求,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的江苏气象服务体系。气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明显增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进一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气象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公共气象服务发展水平与江苏“两个率先”的要求基本适应。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0%以上,气象服务公众满意率稳定在88%以上。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总体居全国领先水平,基本实现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现代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机构实体化、服务管理规范化。

  三、重点任务 (一)面向防灾减灾的气象服务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健全预防为主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的作用,综合运用科技、行政、法律等手段,统筹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应急处置和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省、市、县三级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颁布实施本地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完成本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延伸到乡镇及敏感部门。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完善气象信息服务站,实现气象信息服务站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和50%的行政村。推动城乡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实现三分之一的乡村、社区通过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实现精细预报、自动观测到乡(镇)。加强气象信息发布工作,实现灾害预警发布到乡村社区、到户。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坚持多员合一、一员多用,扩大气象信息员队伍,实现气象信息员覆盖所有乡村社区、中小学校和气象高影响行业,建立完善气象信息员考评、激励机制。加强农村防雷避雷设施和农村中小学雷电防护工程建设。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专家队伍,有效发挥专家队伍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防御、应急处置及效果评估中的作用。推动军地一体化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形成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骨干力量。

  2.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流程

  完善省、市、县灾害防御流程,开展面向气象灾害防御全过程的气象灾害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和影响评估工作。加强灾情收集及灾害影响评估工作。建立以省、市、县为骨干,街道社区、乡镇村庄为基础的气象灾情调查收集网络,设立气象灾情收集热线;完善气象灾情直报制度,提高气象灾情信息收集时效;建立气象灾情现场调查和评估制度,加强对气象灾害孕育、发生、发展、演变、时空分布等规律和致灾机理的研究,开展灾前、灾中、灾后实时评估业务。

  3.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及风险评估

  以乡镇、村为基本调查点,重点调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气象灾害种类,掌握全省气象灾害的分布、危害对象、灾害损失、最大强度、发生频率、易发区重发区位置、致灾主要因子、灾害防御薄弱环节等。对我省气象及相关灾害区进行分级分类,逐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业务,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确定各种风险度的分级标准。建立各类气象灾害危险性、承灾体易损性、灾害损失程度和风险指数、风险等级的评价模式。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编制以GIS为基础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

  4.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加强干旱、台风、暴雨、高温、大风、雪灾、低温冷害、冰雹、雷电、雾、霾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和分析服务,加强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发,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决策服务辅助信息支撑平台,建设江苏气象灾害物联网监测及预警示范工程。建立气象防灾减灾效益评估系统,开展气象服务效益评估业务。

  5.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网络

  建成覆盖广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完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规范预警信号发布的内容和形式。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传播机制,推动各级广电、通信部门和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社会媒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建设江苏天气网,权威发布各类气象信息和灾害预警信息。优化完善中国天气网江苏站,确保江苏站总体水平全国领先。建设中国天气通江苏服务平台,探索商业化发展模式,实现服务用户数的突破。推进中国气象频道在全省各地市公共频道落地播出,建设中国气象频道江苏插播平台。建设我省特色的气象官方微博,继续推进电子显示屏、预警大喇叭建设工程。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突破预警信息发布瓶颈,不断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

  6.加强流域和地质灾害的非工程性措施建设

  按照国家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要求,强化暴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在避险中的作用,加强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等非工程措施,在全省205条中小河流和83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灾害风险普查,建设中小河流、地质灾害气象监测系统,覆盖气象观测盲区。在中小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强降水短时临近和精细化天气预报系统,建立水文气象耦合模式预报系统。开展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实现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的转变。建立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短时临近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中小河流、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中的气象保障能力和水平。

  7.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

  充分利用气象、教育、新闻等资源,加强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场馆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台站科普教育点的功能。通过气象科普网站、科普“明白卡”等载体,利用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等专题教育日开展科普宣传。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做好相关科学解释说明工作,提高公众对气象灾害的认识,增强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信心。通过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灾害预警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二)应对气候变化的气象服务   1.履行政府职能

  全面落实《江苏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按照我省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及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开展气候变化及其应对科学研究,建设应对气候变化气象基础工程,增强气象工作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气象科技支撑能力。

  2.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业务

  建立气候变化基础数据库、气候变化资料信息再分析系统、省级气候业务产品存储检索平台。建立较完善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诊断业务系统和动力气候模式产品释用系统,引进开发基于行业需求的专业气候模式。建设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系统,开发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能源安全、生态系统、城市规划等方面的综合影响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建立气候变化评估服务软件和气候变化对敏感行业的综合影响评估系统。建立集气候变化监测、预测、影响评估、应对为一体的气候变化业务。

  3.深化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服务

  按照“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要求,提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满足江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完善太阳能、风能等观测网,推进气候资源详查,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的监测、评估和预测等工作,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气候资源,努力提高气候资源的开发效益和利用水平。开展全省空中云水资源分析评估,积极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

  4.提高气候变化服务能力

  提高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的能力。增强极端气候事件变化趋势分析认识能力,加强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江苏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研究,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加强江苏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经济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开展区域人口、经济、农业、林业、水资源、交通、能源等气候承载力分析,提出调整经济生产布局和优化功能分区应对措施。编制完成《江苏省气候变化评估报告》。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参与的意识和能力。

  5.开展气候区划和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建立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建立和完善气候可行性论证程序和内容规范,协同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相应的气象灾害防御标准。

  (三)面向政府和部门的决策气象服务   1.提高决策气象服务的科学性、主动性、针对性和综合性

  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不断充实服务产品的科技内涵,提高决策服务的科学性。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多渠道沟通协作机制,及时为各部门提供气象服务,提高决策气象服务主动性。牢牢把握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开发和利用气象能源等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安康的需求,研究政府决策部门关注的热点、新点,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滞后服务为超前服务,提高决策气象服务针对性。将决策服务产品延伸到天气、气候、气候变化、生态气象、农业气象、人影、雷电、大气成分等各个业务领域,开展太湖、洪泽湖等大型水体的气象条件和蓝藻监测预警工作,开展秸秆焚烧监测,加强气象实况监测分析、预警预报预测预估、极端气候事件监测、灾情与灾害分析、灾害风险分析与防御、环境影响评估等,提高决策气象服务的综合性。提高服务产品的通俗性、形象性和可读性,改变以预报产品代替服务产品的现象,推进决策服务向直接提供决策建议转变。

  2.规范决策服务工作流程

  制定和完善《年度决策气象服务方案》,明确年度决策气象服务重点,确立各时段固定上报的服务产品,明确省、市、县决策服务工作任务和各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决策服务首席服务专家和首席预报员负责制,加大决策服务产品研发力度,不断提高决策服务产品综合分析能力和产品质量。建立决策气象服务产品至政府决策部门的电话、传真、网络、影视、短信发送渠道,建立专人专送制度和文件交换渠道,确保在第一时间内通过各种手段将服务信息主动发送到决策者手中,提高决策气象服务时效性。

  3.建立决策气象服务考核和反馈机制

  建立决策服务考核和反馈机制。针对决策服务产品开展质量考核和年度任务考核,建立科学可行的考核标准和体系,建立完善决策服务产品使用者的信息反馈渠道,进一步提高决策服务产品的质量。

  4.建设决策气象服务业务系统

  建设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在全国决策气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开发全省统一的基于GIS的决策气象服务平台,具有地理信息、社会经济信息和气象信息融合、服务产品显示与综合集成、统计分析检索、数据挖掘、服务产品生成和辅助决策支持等功能,并具有面向不同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的决策气象服务对策建议库。建立分部门性质、分行业、分决策气象服务产品类别的、高效及时的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分发平台。

  (四)面向公众的气象服务   1.提供多样化的公众气象服务产品

  制作多品种的服务产品,实现公众气象服务多样化。做好气象实况监测产品的服务,向公众提供精细化的温度、降水、湿度、风速、风向等气象实况监测产品,气象卫星、天气雷达、闪电定位等遥感监测产品,以及灾害性天气的种类、出现地点、时间和强度的监测产品。做好气象预测产品服务,向公众提供未来7天的常规气象要素预报产品,提供灾害性天气及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预报产品。做好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预警服务,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描述灾害性天气事件发生、发展及演变过程,提供灾害性天气以及次生灾害预警信息。做好与公众工作、出行、健身、医疗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公众气象服务产品服务,提供空气质量、污染物汇聚、扩散的预报预测及其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等信息。做好气象热点、重大气象事件信息服务,制作发布公众关心的气象热点、重大气象事件信息产品。

  2.开发精细化、高频次公众气象服务产品

  依托精细化的预报产品,加强服务产品的深加工和包装,不断满足用户精细化和个性化需求,逐步实现对各种时空尺度大气现象和各种要素的精细化预报服务。每天为公众提供逐时的天气实况和未来7天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和相关气象灾害发生时,实时发布、及时更新气象预警信息和实况信息,实现公众气象服务发布高频次。利用高新技术,大力发展和丰富公众气象服务手段与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各种社会资源与传播载体,实现公众气象服务信息广覆盖。

  3.建立公众气象服务业务系统

  依托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气象资料数据库等,建设省、市、县一体化的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平台,实现资料分析、产品制作、信息发布等功能。建设省级电视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推行影视节目栏目负责制,提高各级各类电视天气预报节目质量,丰富节目内容,全天候提供权威、实用、细分的各类气象服务信息。建设完善中国气象频道插播系统,实时插播本地气象监测实况和预报预警信息。建立公众气象服务效益评估系统。探索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气象服务效益评估调查机制,建立基于网络等多种手段的公众气象服务需求与满意度调查平台,研究开发公众气象服务效益评估技术与方法,建立具有统计、分析、图形显示、表格显示、输出等功能的公众气象服务效益评估系统,开展公众气象服务效益评估业务。

  (五)专业专项气象服务   1.加强重点领域专业专项服务

  针对不同行业对气象信息的需求,研究开发多样性的和精细化的服务产品,开展全方位、个性化的气象服务,加快提升农业、海洋、交通、城市、能源等重点领域气象服务能力,打造江苏专业服务品牌。

  实施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我省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农业气象观测网,改善农业气象观测试验站基础条件,在19个农业气象观测站配备红外温度计、叶绿色仪、叶面积仪、土壤养分速测仪、土壤PH计、土壤水分仪等设备。在农业示范园、科技园、大棚集中种植区、高效农业生产区建立现代农业气象智能观测网。加强现代农业气象观测资料的分析和应用,完善现代农业气象指标体系和服务技术系统,健全面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多时效、定量化的农业气象监测分析、预报预测、影响评估、产量预报等农用天气预报业务。建立异常天气气候条件下粮食产量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估的决策服务系统,完善主要农作物动态产量预报系统。完善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预警与影响评估业务系统。建设特色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建立能够对农业气象各种业务产品和信息进行采集、加工、集成、产品制作及发布的江苏气象为农服务平台。完善江苏兴农网。建立覆盖全省农村的农业气象防灾减灾应急平台。健全农村气象信息发布网络,把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纳入全省乡镇农技推广中心和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的内容。

  实施沿海发展战略气象保障工程——建立沿海岸和近海高密度常规气象观测和生态观测资料分析应用系统,完善海洋气象预报预警业务,建立海洋气象灾害预报系统,引进并改善台风预报模式,提升台风路径、强度、风雨预报能力。研制滩涂养殖、港口作业、近海捕捞等海洋生产气象服务产品,开展针对性海洋气象服务。实施沿海重大工程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建设海洋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以及海洋气象信息服务网站,完善南通海洋大功率电台。建设黄海区域海洋气象预警中心。开展分海区、分渔区气象服务。

  完善交通气象预警服务系统——建立覆盖全省高速公路、铁路、内河重点航道的交通气象监测资料分析和气象保障系统。实施对全网络立体交通气象灾害和高影响天气的监测分析和预报预警,建立和完善多手段的交通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交通气象服务能力。加强交通气象业务系统建设,构建省、地市两级联动的交通气象综合业务平台。加强与交通、海事、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完善多部门的“共建、共享、共营”的合作机制。

  建设城市精细化气象预警服务系统——建立实时高效气象信息收集分析处理系统,加强多源资料的融合应用和数值预报产品释用,建立气象及其次生灾害定时、定点、定量的精细化预报、预警系统,提供每小时水平分辨率为3km的精细化天气预报服务产品。建设城市公共安全和应急气象服务系统。完善城市气象监测、预警预报、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等服务技术系统。加强突发强降水、雾霾等城市高影响天气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建设大城市积涝预警服务系统。构建城市群气象应急气象服务联动体系。建立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医疗卫生等城市生命线气象保障系统,建立火灾、大气污染、重大传染性疾病、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核污染等突发性事件扩散影响分析和应急气象服务系统,提高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建设能源气象服务系统——根据精细化天气预报为企事业单位和大型商场等公众场所提供节能、降耗的气象服务。利用短期气候预测结果,为高耗能企业、能源供应和水供应企业提供储煤、购电、蓄水的气象预测服务。开展以人工增雨为主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温节电、缓解电力供应短缺、水库蓄水等提供服务。开展电网安全运行气象保障服务,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机制,在冰冻天气易发地区增加电线积冰观测,为电网安全运行提供雷电、冰冻、大风等气象灾害预报和事故定位服务。开展电力线路杆塔载荷能力气象论证并参与制定相应标准。为沿海风电厂开展风电功率预报服务业务,为风电场高效运行提供保障。

  2.开展重大活动、重大工程项目等专项气象服务

  开展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学习奥运、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气象服务经验,推广应用奥运气象服务理念、技术方法、业务流程以及组织方式,重点做好2014年南京青奥会气象服务,通过与重大活动执行或实施方的沟通,了解详细需求,制定参与重大活动的全过程系列气象服务方案,建立气象保障服务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机制,明确服务流程和分工,确定重大活动气象保障任务和服务重点,全力做好为青奥会场馆建设、青奥相关活动、专项赛事提供精细化、人性化、专业化的气象服务。

  开展重大工程项目气象保障服务——围绕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划等规划、开发与建设活动,开展重大工程项目气象保障服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前,通过与重大工程项目执行或实施方的沟通,制定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系列气象服务方案,并提供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建设过程中,全程为重大工程建设和运行提供针对性的气象保障服务。

  3.开展雷电防护气象服务

  完善升级全省雷电监测系统,建立并完成雷电监测系统的技术评价体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大活动保障开展雷电危险等级、雷电移动演变预报和雷暴临近预报服务。研究开发适应不同行业和部门需求的雷电信息产品,为各相关部门,尤其是电力系统、机场、石油化工生产储运企业提供雷电精细化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加强防雷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雷电防护工程设计、检测以及雷电灾害技术鉴定、风险评估等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制定江苏省雷电防护标准。加强雷电易发、高发区建筑物,公共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信息网络、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迹等场所的雷电防护工程建设和管理。加强与建设、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广泛、高效的雷电灾害应急管理部门协作机制。

  4.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气象服务

  开展人工增雨、防雹气象服务——制定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年度工作计划。在粮食主产区,开展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保障粮食丰产丰收。在太湖流域开展人工增雨作业,降低湖泛、蓝藻危害,保障太湖饮用水安全。在森林火险高等级季节或发生森林火灾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扑灭森林火灾。

  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建设——建设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空-地催化系统。改造或新建地面标准化作业点,增加移动火箭作业装置,提高人影作业密度和快速反应能力,配合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和PMS云物理探测,合理开发空中水资源。在原有雷达、自动气象站、探空、GPS/MET、雷电监测网基础上,增加地基多通道微波辐射计、地面激光雨滴谱、车载X波段双偏振雷达、风廓线雷达、毫米波雷达等探测设备。按照作业需求分析、作业条件预测、作业指导、作业预警的流程,建立人影预报预警系统,提高人影作业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效益。建设完善江苏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平台和省市两级决策指挥系统。开发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物理、统计、模拟评估系统。

  建设增雨防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在苏北、苏中、苏南和沿海各选一处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分别建立苏北人工增雨防雹示范基地、环太湖生态保护人工增雨示范基地、宁镇扬人工增雨示范基地、沿海人工增雨防雹示范基地,建立统一完备的作业标准场地、试验研究场所,开展增雨防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试验,建立适合当地的人工增雨和防雹的作业指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研究与开发业务。依托人影示范基地,采取作业实施和科研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建立研究型人影业务,集中省、市、县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联合科研院校,对我省人工影响天气适用技术方法、云物理探测分析、数值模拟技术、新技术装备应用、作业效果评估等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通过研究成果的业务转化,提高我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支撑水平。

  完善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加强省级人影业务中心建设,建设具有完善的现代化软硬件设备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指挥中心。优化省、市、县和重点区域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布局,形成省-地-县三级业务体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管理、设备年检、火箭弹存储运输销毁、作业公告、人员上岗等规章制度,保障人影业务健康发展。

  (六)应急气象服务   1.强化气象灾害应急处置

  完善省、市、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分灾种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发挥气象预警信号的“消息树”作用,建立健全与发改委、教育、工信、公安、民政、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建、交通运输、铁道、农业、水利、卫生、广电、安监、林业、旅游、地震、保监、电监、粮食、能源、海洋、民航和武警、部队等部门的气象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多部门联络员的会议制度和各部门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责任人队伍,建立面向各部门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责任人的手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提高移动应急保障能力,推进应急移动气象台和灾害性天气现场服务系统建设。

  2.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服务

  针对突发公共事件,主动了解掌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制作发布针对性的气象服务产品。建立健全气象应急移动服务工作制度和流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事发点气象条件监测服务,提供事故现场气象条件的预报服务,提出应急响应对策建议。

  3.建设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建立包括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发布与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手机短信(彩信)、手机小区广播发布、手机WAP网站、热线电话、气象网站、电子显示屏、江苏有线数字电视插播、中国气象频道预警信息制作插播、广播电台插播等发布系统。建立与国家和13个地级市相衔接的省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形成权威、畅通、有效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4.建立应急气象服务业务系统

  开发全省统一的基于GIS的应急气象服务业务平台,该平台集地理信息、社会经济信息和气象信息融合、服务产品显示与综合集成、统计分析检索、数据挖掘、服务产品生成于一体,具有面向不同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的决策气象服务对策建议库。建立针对辖区内核电、矿井、化工、大型水库等安全生产高危单位的气象服务保障系统。建立专门的污染物扩散传输气象数值预报模式,提高核泄漏、危险品爆炸、化学品泄漏等突发事件的污染物大气扩散、事故现场气象条件的预报水平。

  (七)公共气象服务机构建设   1.省气象服务中心建设

  完善气象服务业务——强化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气象防灾减灾和气象社会管理职能,加强气象信息发布工作。继续深化气象短(彩)信、96121声讯、影视、有偿专业等气象服务业务,拓展报业集团、农业、电力等行业气象服务业务,做大做强交通气象服务业务,开发中国天气通江苏版、江苏天气网、江苏兴农网、江苏气象官方微博等新服务业务,建立高效流畅的业务流程。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充分了解经济社会对气象服务的需求。开发电视、短信、96121自动语音答询、微博等气象服务新产品,提高公众气象服务水平。加强与省广电的合作,逐步提高中国气象频道覆盖率和插播密度,争取在IPTV等新传播媒体中落地播出。建设灾害性天气、极端天气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保障服务的现场直播系统,实现全程视频跟踪和现场直播报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加强与通信运营商的合作,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建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省、市、县三级统一的江苏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建立公共气象服务产品一键式发布系统。建设完善农业、交通、电力、能源等专业专项气象预报服务系统。

  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理顺预报预测、综合观测和公共气象服务,公众服务和专业有偿服务,传统服务方式与新媒体服务方式等各种关系,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建立完善高效顺畅的公共气象服务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部门管理规章制度、业务规定,建立科学、分类的气象服务目标考核与评价机制。

  2.省决策气象服务中心建设

  改革和调整决策气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加强决策气象服务中心队伍建设,规范决策气象服务流程,提高决策气象服务中心的运行效率。省决策气象服务中心设在气象台,由气象台、气候中心、气象科学研究所、气象服务中心、防雷中心等业务单位为主体,以“小实体、大网络”方式运行。加强决策气象服务的横向联动,确保决策气象服务产品的综合性。加强决策气象服务的纵向联动,确保服务产品的对外协调一致性。

  3.市、县气象服务机构建设

  完善全省市、县气象服务业务体制和机制。整合地市级公众、决策、专业专项等气象服务资源,建立地市级气象服务机构。稳步推进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采用局台分设,建立县级气象服务机构。同时推动市、县地方政府按需设立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等地方气象机构,落实相应的地方编制和预算。

  (八)公共气象服务业务队伍建设   1.完善公共气象服务岗位设置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规范管理的原则,发掘气象部门现有人力资源潜力,科学设置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岗位、公共气象服务研发岗位和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协调岗位。省、市、县设置公共气象服务业务专职岗位,负责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加工、分发和评估等业务。设置省级公共气象服务产品研发专职岗位,负责公共气象服务产品、技术和手段的研发。

  2.强化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和科研专职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气象服务业务、科研人才队伍引进、聘用、交流、培养的工作机制,以用为本,依照岗位需求来选拔任用人才;实行省、市、县服务人员工作交流制度。加强服务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业务一线服务人员的岗位技能和整体素质。强化职业资格管理,逐步完善一线业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气象服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公众、决策、专业专项首席服务专家和服务团队、科研骨干和科研团队,在农业、交通、电力、新能源等气象服务领域培养出1~2名国内知名专家。推进优秀业务人员转岗机制,鼓励优秀预报预测业务人员从事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建立服务业务、科研人员的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使考核结果与岗位任职、职称评聘等有效结合。

  3.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

  完善气象信息员队伍管理制度,建立与工作业绩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与农业、水利、民政、交通、公安、统计、保险等部门联合,采用多员合一、一员多用的模式,不断扩大气象信息员队伍。加强气象信息员培训力度,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完善气象信息员管理平台,建立气象信息员信息交流反馈的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员在气象信息传播、气象装备维护、气象灾害信息上传、组织基层防灾减灾等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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