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气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南京市气象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气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气象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南京市气象局将对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一)基础信息
1. 单位介绍:南京市气象局基本情况介绍
2. 领导分工:南京市气象局领导分工等情况
3. 业务范围:南京市气象局主要工作职能
4. 组织机构:南京市气象局机构设置情况
5.规划计划:南京市气象局发展规划计划
(二)业务信息
1.通知公告:南京市气象局发布的通知及公告
2.业务动态:南京市气象局业务工作情况
(三)人事信息
1.人事信息:南京市气象局人事变动信息
2.招录信息:南京市气象局招录人员信息
(四)政策法规
1. 气象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2. 气象规范性文件
3.政策解读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南京市气象局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1.南京市气象局网站
2.召开新闻发布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南京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南京市气象局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js.cma.gov.cn/dsjwz/njs/)。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南京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网址:http://js.cma.gov.cn/dsjwz/njs/)直接提交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受理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南京市气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心洲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3287158
传真号码:025—83287158
通信地址:南京市江心洲
邮政编码:210019
3.答复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受理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受理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关可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气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