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6日 | 文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南京市气象局关于市级气象信息主要发布渠道的公告
根据《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法》《南京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南京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实施细则》以及《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现将市级气象信息的主要发布渠道公告如下:
一、网站
中国天气网江苏站(http://js.weather.com.cn)
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www.12379.cn)
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http://www.js12379.cn/)
南京市气象局网站(http://js.cma.gov.cn/dsjwz/njs/)
二、微信公众号
订阅号:“南京气象订阅号”(ID:Nanjingqixiang)
服务号:“南京气象服务”(ID:NJQXvxfw)
三、新浪微博
微博号:“南京气象” (微博主页:http://weibo.com/njsqxj)
四、抖音
抖音号:“南京气象”(抖音主页:https://v.douyin.com/6LUyhaM/)
五、手机APP
“我的南京”APP:“气象随行”功能模块
六、广播
市广电集团所属广播电台在有节目期间即时插播。
七、电视
市广电集团新闻综合频道、十八频道和教科频道播出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各频道在有节目期间采取悬挂图标和在电视屏幕上滚动字幕的形式播发气象预警信号。
八、手机短信
视气象灾害种类和危险程度,在预警区域内全网发布红色预警信号。
九、气象部门布设的多媒体信息接收终端、LED显示屏
气象部门布设的多媒体信息接收终端和LED显示屏第一时间播出。
特此公告。
南京市气象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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