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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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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气象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落实“六稳”“六保”、全力做好气象服务的同时,我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强化社会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现将具体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完善机制体制,推进法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在年度重点任务中对全市气象法治工作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在目标考核文件中有量化指标和考核办法。各级领导班子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上呈下达、互通情况,推进全市气象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组织全市气象部门对《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落实情况全面自查,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向市政府作书面报告。

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完成全市气象部门61名气象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江苏省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印发《关于调整气象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和明确职责的通知》。继续聘请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市气象局法律顾问,从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上为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工作奠定基础。

强化制度保障。印发《南京市气象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20年度南京市防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工和岗位责任清单》《南京市气象局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着力提高气象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和安全治理水平。

二、夯实法治基础,加强学习交流和普法宣传

组织学习交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要求按计划安排法治方面学习研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专题学习。邀请《民法典》江苏专家宣讲团专家在全市气象部门干部综合素质培训班上做“《民法典》学习解读”专题讲座。5月组织召开全市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研讨会,特邀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同志从监管范围、中介管理、雷灾调查等方面做详细的政策解读和实务指导。分管领导带队赴扬州开展安全监管调研。组织年度气象行政执法培训,对气象行政执法检查实务进行针对性辅导。

落实普法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根据年度工作要求,市、区气象局积极开展气象法治宣教活动,抓住“世界气象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全市布设的400余块气象多媒体显示屏上,专门设置气象法治宣传专栏,推进气象法治宣教的常态化。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发放“防雷安全明白卡”,并结合“春风行动”、“百团进百万企业”、《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等专题活动,对重点企业和检测单位加强宣传引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就安全工作做专题讲座。市气象台和服务中心将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纳入重点服务对象库,通过短信、微信群、QQ群等方式开展雷电灾害预警服务,受众达万余人次。与晓庄学院合作开展对全市网格员的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完成“七五普法”终期总结。推进垃圾分类,建设绿色机关,通过组织知识测试等活动加强《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落实。

强化思想武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专题党课讲座、党章党纪党规考试、网上答题、综合素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的学习,党员同志和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领会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涵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联系部门实际,推进气象服务工作,指导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实践。

三、履行法定职能,保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完善安全监管职责体系。切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完善防雷安全重点企业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发函商请应急管理、商务、公安、建委等部门提供易燃易爆工程和场所相关信息,商请文旅等部门提供非易燃易爆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及时更新省防雷安全监管平台监管对象数据库。印发《南京市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管理的通知》(宁气发〔202017号),强调检测单位在完成检测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须抄送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书给当地气象主管机构。

紧抓检查监督。按照创建国家安全示范城市和省气象局相关考核要求,对全市668家易燃易爆工程和场所进行全覆盖防雷安全行政检查,重点检查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雷设施建设情况、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情况以及对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等,发放整改通知书51份,涉及隐患150条,已全部整改闭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检查非易燃易爆防雷安全重点单位41家。组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和升放气球资质挂靠行为专项整顿、防雷检测市场专项整顿等,开展检测资质单位检查47家次,发放整改通知书6份,涉及隐患14条,均已整改闭环。全市禁止施放使用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作为充填介质的气球,按计划开展施放气球专项执法巡查。年内完成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气球的当场行政处罚案件一件。

落实人影安全责任。年内多次组织开展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检查、督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印发人工影响天气年度计划和市区两级人影安全责任清单。今年重新梳理修订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相关制度规范,并汇编成册分发给管理部门和作业队伍。9月成功举办年度全市人影安全培训会议及应急演练。

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发布机制。与市广电集团就建立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签署合作协议,确保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接收和传播,实现南京电视台悬挂预警图标。与市应急管理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守好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完成23个部门的信息接入,年内共发布预警信号近900条,重要通知100余条。

四、落实法治建设任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任务落实。修订完成《南京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由宁政办发〔202022号文件印发。完成《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后评估工作,后评估工作方案和工作报告按要求报送市司法局。完成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积极配合省气象局关于省人大对《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整改事项清单的落实。

落实“三项制度”。修订并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宁气发〔202031号),不断完善“一企一档”。由服务与社会管理处发文强调监管数据归集工作,检查记录及时录入省防雷安全监管平台和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及时录入市应急管理“181”信息化平台。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按时按要求将“双公示”信息分别报送市信息中心和省气象局。

推动区域评估。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涉及气象部门工作任务主要集中在“推进区域评估”方面。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评估相关工作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已有7家开发区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评估报告完成省气象局评审。编制完成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已由宁规划资源〔2020413号文件印发。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强化学习,增强责任感。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推进工作、指导实践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省气象局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按计划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水平、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气象部门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强化履职,提升执行力。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职责,全面做好气象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气象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抓好防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放松。加强联动联防,切实发挥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守牢底线,防微杜渐,确保部门内部安全生产万无一失。慎终如始,驰而不息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宣传,提高影响度。继续以多种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水平,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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