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气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5 03:1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京市气象局官方网站(http://js.cma.gov.cn/dsjwz/njs/)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邮编:210019,电话、传真:025-83287158)。 

一、概述 

2018年,南京市气象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立足气象管理职能,紧紧围绕全市气象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一)全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我局制定的《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试行)》、《市气象局新闻发布制度》、《气象多媒体信息发布终端业务管理规定》、《市气象局新闻媒体采访管理规定》等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在实际工作中逐步调整规范,力争做好用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全力建立监督保障机制。根据我局制定的《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表》,各内设机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按照分工有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市气象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信息公开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三)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公开作用。我局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完善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功能,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认真维护好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

(四)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调动了职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深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的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南京市气象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内容涵盖政策解读、事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事项、人事管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行政信息,以及气候评估、气象预警应急知识等气象信息。

(二)政务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南京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公众气象服务信息、人事任免信息、财务管理信息等。

2.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2次,实现重大气象信息“第一时间、权威发布”,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服务。

3.新闻媒体。加强与全市主流新闻媒体以及《中国气象报》、华风影视等部门媒体的紧密联系,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新闻和公共气象服务信息。全年接受各类新闻媒体采访天气情况92次,气象专家走进南京电视台直播间开展气象科普宣传,及时回应民众天气关切。

4.新媒体。南京气象官方微博粉丝79万人,发布各类原创微博7000余条;南京气象微信订阅号1.8万人,发布各类微信近5000条。新浪微博,获南京市优秀政务微博第3名,全国气象政务微博第13名。

5.其它方式。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等专题活动中,气象科技人员走进学校、社区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涉及申请气象资料和防雷安全管理信息的公开,均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8年,南京市气象局依申请公开信息无收取任何费用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南京市气象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

2019年,南京市气象局紧紧围绕事业发展和公众关切,不断创新思路,强化制度建设,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一是继续强化主动公开。增进社会公众对气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二是不断发挥信息公开中新媒体的作用。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中的作用,及时做好社会关切的气象热点问题的回应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四是持续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