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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8日 | 文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2015年南通市气象局预算公开总体情况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审查、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和公共气象服务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进行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海洋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县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省气象局和南通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气象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人事处(监审处、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观测与网络处(科技发展处)和服务与社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防雷减灾办公室)。
下设5个直属事业单位:南通市气象台(南通市海洋气象台)、南通市气象服务中心(南通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南通市气象探测中心(南通市气象装备中心)、南通市防雷减灾中心、南通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三)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
市气象局为中国气象局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经费收支纳入市财政统一管理。
(四)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制作发布本市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息,做到预报准确,服务主动及时。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气象服务,及时为全市重大工程、重要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2.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空气质量气象条件分析专报,联合市环保部门共同制作发布空气质量AQI指数预报。不断提升海洋气象服务能力,制作海洋天气预报,并及时通过海洋气象预警发布电台向沿海渔民发布。
3.气象基础业务工作稳定开展。地面观测、雷达、酸雨、气溶胶、闪电定位等基础观测业务,短时临近、短期、中长期天气预报等预测业务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及时发布农业气象生态情报;水稻、小麦产量预报;土壤墒情监测报告。
4.提升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科学布局,政策支撑,定量考核的工作机制,完成《南通市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年度目标任务。建成应急移动气象台并投入业务运行,为全市重大工程、重要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5.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做好关键农时、农事气象服务工作。适时发布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服务,为新农村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保障。
6.不断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切实履行防雷减灾工作的社会管理职责,危化企业防雷检测全覆盖,依规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强化内部防雷减灾规范化管理,实现统一服务标准,统一防雷业务平台,提高防雷服务质量。加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气象防灾减灾意识。
7.加大气象依法行政管理力度。依据《气象法》、《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南通市气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防雷减灾、气象信息依法发布、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
8.加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反“四风”,转作风。深入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以案件为戒,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落实惩防体系,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完善审计工作。
9.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全生产。
10.组织协调、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并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及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二、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
南通市气象局(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支出预算4000.09万元。按功能分类情况:国土海洋气象支出4000.09万元。按经济分类情况:基本支出1400.09万元,项目支出2600万元。(详见附件1)
附件1 | |||
2015年南通市气象局支出预算表 | |||
金额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 | 预算数 | 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一、基本支出 | 1400.09 | |
1.人大事务 | 二、项目支出 | 2600.00 | |
(1)行政运行 | |||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3)…… | |||
2.政协事务 | |||
…… | |||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
…… | |||
二、公共安全支出 | |||
…… | |||
三、教育支出 | |||
…… |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 | |||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 | |||
八、节能环保支出 | |||
…… | |||
九、城乡社区支出 | |||
…… | |||
十、农林水支出 | |||
…… | |||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 |||
…… | |||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
十四、金融支出 | |||
…… | |||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气象事务 | 4000.09 | ||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 |||
…… | |||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
十八、其他支出 | |||
…… | |||
合计 | 4000.09 | 合计 | 4000.09 |
三、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南通市气象局(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总预算41.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万元。会议费40.7万元,培训费59.9万元。(详见附件2)
附件2 | |
2015年南通市气象局“三公”经费预算表 |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一、“三公”经费合计 | 41.33 |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 |
(二)公务接待费 | 27.73 |
(三)公务用车费 | 13.6 |
其中:1.一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3.6 |
2.执法执勤及特种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3.一般公务用车购置费 | |
4.执法执勤及特种业务用车购置费 | |
二、会议费 | 40.7 |
三、培训费 | 59.9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等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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