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气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8-20 09:3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南通市气象局网站(www.ntqx.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通市园林路323号;邮编:226018;联系电话: 0513-55080621)。

一、概述

2015年,南通市气象局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南通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南通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南通市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2014年工作的基础上,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作为南通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完善并落实《南通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南通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南通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在南通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南通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南通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法规标准、气象科技、事业发展规划、灾害预警信息、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行政许可规定、人事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招标采购、工作动态等。

2015年,南通市气象局通过南通市气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5条,其中机构概况10条,工作动态信息270条,人事任免34条、规划计划7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2015年以来,南通市气象局网站进一步优化了“政务公开”专栏,其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更加人性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南通市气象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南通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和南通气象兴农网对全市重大活动气象保障及社会普遍关注的气象热点事件都进行了深入报道,对春运气象服务、两会气象服务、江海国际博览会、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重大活动、气象服务情况、天气预报信息等主动、及时地宣传报道,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2.新闻发布会。2015 年,南通市气象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9次,接受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各类媒体采访100余次。主要围绕春节、清明、五一、中高考、梅雨、国庆长假等社会公众关注的天气情况及气象部门重点工作、气象科技成果、重大天气气候事件展开,及时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相关情况。

3.新闻媒体。通过南通电视台、中国南通政府网、南通日报、江海晚报、南通电台等众多新闻媒体,每日多次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气象信息。

4.电视媒体。南通市气象局在南通一套、二套、三套、四套电视节目中每天发布5次各类天气预报。针对春运,分别在三个电视频道,97.0新闻广播频率的直播南通、新闻动车节目中进行了相关气象服务。5月11日—17日“防灾减灾周”期间,根据电视各栏目特色,分别在电视和电台节目中增加了相关科普内容。6月1日—9月30日汛期期间,针对各种天气,共在电视、广播中发布暴雨、高温等预警预报共742条次。

5.其它公开方式。利用“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及科技活动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气象科普宣传材料;广泛利用电子显示屏、乡村大喇叭、微博微信等手段开展气象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及科技活动周等专题活动、“安全生产月”向社会公众发放气象科普宣传材料。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5,南通市气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南通市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南通市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南通市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栏栏目编排和内容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优化。

2016年,南通市气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促进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