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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19日 2016年12月19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宿迁市气象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目   录

前   言...........................................  1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2

(一)“十二五”取得的主要成就..................... 2

(二)“十三五”面临的发展形势..................... 5

(三)存在的薄弱环节...............................  8

二、发展目标与理念...................................  9

(一)指导思想.....................................  9

(二)发展理念....................................  10

(三)发展目标....................................  11

三、主要任务........................................  13

(一)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形成强劲动力............ 13

(二)协调发展,补齐短板,增强发展后劲............ 16

(三)绿色发展,优化结构,服务生态文明............ 18

(四)开放发展,探索机制,发挥资源优势............ 19

(五)共享发展,面向民生,提供优质服务............ 20

四、重点工程........................................  22

(一)智慧宿迁气象建设工程........................ 23

(二)精细化气象预报工程.......................... 24

(三)新型城乡一体化气象服务工程.................. 25

(四)基础设施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程.......... 26

五、重大政策........................................  27

(一)深化气象服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多元有序的新型气象服务体系 27

(二)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推进建立气象事业公共财政保障机制27

(三)建立气象业务运行社会化保障机制,引导市场在气象业务运行保障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28

六、保障措施........................................  28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划任务.................. 28

(二)健全法规体系,优化发展环境.................. 28

(三)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投资绩效.................. 29

(四)扩大开放合作,推进共建共享.................. 29


前   言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宿迁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市气象部门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和全面加强气象部门党的建设的攻坚时期。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宿迁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推动气象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紧紧围绕“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的发展目标以及“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宿迁”的发展定位和全面深化改革、率先基本建成气象现代化的战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全国气象现代化发展纲要(2015-2030年)》、《国家气象科技创新工程(2014—2020年)实施方案》、《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2014-2020年)》、《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气象保障规划(2015-2020年)》和《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江苏省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6-2020年)》和《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进行编制,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宿迁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取得的主要成就

——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显著增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初见成效。一是实现市县两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五有”,即“有领导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御规划、有风险区划、有应急准备认证”;二是完善气象防灾减灾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会商机制,与农委等12个部门签署合作协议,与国土、环保联合开展地质灾害、大气污染监测预警等;三是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实现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气象信息服务站等发布渠道镇村全覆盖,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初步运行;四是建设全社会参与的气象科普工作机制,泗洪生态气象科普馆落成开馆,入选省级科普基地1个,纳入地方科普基地1个,建成6个校园气象站。

——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全市公共气象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服务领域进一步延伸、服务渠道进一步拓展,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一是契合地方需求,发展重点领域特色气象服务。针对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联合农业等部门开展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发挥专家联盟作用;针对建筑行业,联合住建部门开展在建建设工地气象灾害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城市工地气象预警信息快捷直通车;联合林业部门,开展杨絮专题气象服务,打造特色服务品牌。二是着力拓展新媒体,开展全方位气象服务。在进一步巩固传统影视、短信、网站、声讯电话等服务渠道的基础上,市县两级均开通了气象服务官方微信、微博,微博粉丝近14万人,微信粉丝5000余人。三是细化梳理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根据最新气象服务标准,统一规范全市气象服务工作业务流程。通过开展业务技术和经验交流,促进服务产品的科技含量不断提升。四是气象服务得到社会公众认可,满意度不断提高。“观云测天  服务宿迁”荣获宿迁市三星级“群众满意的机关服务品牌”称号。

——气象预报预测水平不断进步。短时临近预报、专业专项预报业务进一步完善,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明显提高。建立了强对流天气自动识别和区域预警业务系统,改进强对流潜势预报和概率预报产品,完善自动站、雷达、模式产品综合报警等业务平台,实现监测产品1分钟更新,初步建立了时间分辨率为10分钟-6小时(0-168小时),空间分辨率为3×3公里格点,预报单元到乡镇的常规天气要素精细化预报产品链。截至2015年底,全市24小时晴雨天气预报准确率86.11%,较2011年提高1.66%台风、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能力进一步加强,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时效由原先的13分钟提高到20分钟以上。

——气象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013年,市政府出台了《宿迁市气象管理办法》,从气象探测、预报、服务、信息传播、灾害防御、科学研究、人工影响天气及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规范了全市气象管理工作。完成《宿迁市气象局行政权力清单》、《宿迁市气象局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宿迁市气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三项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坚持“放、管”结合,制定《宿迁市气象局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强行政审批改革后续管理。积极响应市政府资质资格去政化改革,将资质资格类培训考试统一交由培训中心组织,由气象学会负责培训和认证等事项。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科普挂图进社区、宣传电影进农村、知识竞赛进学校、防御咨询进广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气象灾害有关的法律法规、防护技术和避险常识,提高全社会科学防灾减灾意识。

——气象综合观测体系日臻完善。全市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日臻完善,气象监测预警水平显著增强。建成卫星移动气象台1套,气溶胶观测系统1套,风廓线雷达1部,高性能计算机1台,车载移动气象站、气象高清视频会商系统、火箭人工增雨设备各4套。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主体工程通过验收。已建区域自动气象站112个,自动土壤水分站7个,大气电场仪7部,闪电定位仪1个,能见度仪6个,  GPS/MET4部,自动气象观测站点实现了乡镇级全覆盖,平均站距达到8.5KM。

——气象装备综合保障能力明显加强。成立市级气象装备中心,建成移动式检定系统,省气象装备检定中心苏北分中心落户我市;升级改造主干网,优化调整广域网,优化集约局域网。市县通信网络传输能力明显提高,市到省网络达20兆,市到县网络达8兆。区域自动气象站专业性社会化保障率达100%。

——气象人才队伍支撑能力显著提高。在实践中探索新形势下气象人事管理体制,大力实施人才培养行动计划,鼓励气象科技创新,积聚气象事业后备人才,初步形成一支梯次合理、素质优良的气象人才队伍。在全市气象部门自主研发了一系列业务应用软件和业务平台,获得了一批市级以上科研创新奖励。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工作机制,强化高层次气象人才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素质高、业务精、技能优的人才队伍。全市在职职工85%本科以上学历,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39人,4名同志被市政府列为“135工程”培养对象,1名同志被表彰为“全市十大杰出青年”并入选2015年江苏好青年百人榜,1人入选江苏省气象部门业务科技青年新秀计划。

——基层台站基础设施有效改善依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完成全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出台和备案工作,加强与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作,从源头上制止破坏气象探测环境行为的发生。业务科研工作条件持续改善,努力做到业务用房建设、业务平台建设、观测场建设、庭院环境建设以及科普设施、生活设施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全市四个气象观测场室标准化改造全部完成,沭阳县综合气象业务楼和泗洪县气象局业务大厅提升改造工程业已完工,泗阳气象预警中心改造工程正如火如荼开展,宿豫区气象预警中心项目选址已进入流程办理。台站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使得气象事业发展环境和台站面貌明显改善,支撑气象业务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台站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升,为宿迁市气象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十三五”面临的发展形势

——“建设新宿迁”对气象工作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提出,江苏要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并提出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五个迈上新台阶”的重点任务。实现全省“两个率先”关键在宿迁,“建设新宿迁”是“建设新江苏”的必然要求,是宿迁“十三五”发展的总命题总纲领,是宿迁气象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五个迈上新台阶”中的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民生建设,都离不开气象防灾减灾和气象服务保障,这就要求气象部门必须不断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不断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不断提高气象服务水平和领域,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保驾护航。

——生态文明建设对气象工作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提出新要求,强调要在“率先”、“带头”、“先行”内涵中,把生态文明作为坚持科学发展的重要标志,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标杆。《江苏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生态文明建设在应对气候变化、增强应对气象灾害风险的能力、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城镇化发展、重大工程建设以及区域性经济开发,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方面,均对气象保障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智慧宿迁”建设对气象工作的新要求。实现“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宿迁”的新目标,离不开信息化的有力支撑和带动。2014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智慧江苏,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智慧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智慧江苏建设行动方案(2014-2016年)》等政策文件,提出到2020年,建成具有江苏特色、跻身国际一流的智慧城市群,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智慧发展,成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的先行省份,率先迈入信息社会。宿迁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逐步实现从“数字宿迁”到“智慧宿迁”的转型。这对创新运用互联网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气象物质资源、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应用,创新气象组织、运行、管理、服务等工作形态,促进气象与社会的深度融合发展,加强气象信息化、智慧气象建设等都提出了新要求。

——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对气象工作的新要求。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对宿迁加快转型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宿迁城市人口将快速增长,对提高城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乡发展一体化,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全市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国家气象事业改革发展对宿迁气象工作的新要求。《全国气象现代化发展纲要(2015-2030年)》明确了2020年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奋斗目标。随着国家各项改革举措的不断出台和深入推进,预算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气象部门改革发展的挑战和压力越来越大。中国气象局党组出台了全面深化气象改革的意见,积极推进气象服务体制改革、深化气象科技体制改革、探索气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家气象事业改革发展,要求宿迁气象要着力增强先行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提升标杆、取得实效、创造特色。

(三)存在的薄弱环节

“十二五”期间,宿迁气象事业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是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现代化指标尚有差距。部分指标实现的目标值还比较低,有些指标实现值还不稳定,一些指标值越往后提高的难度越大,离气象现代化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面临着提升和巩固的双重压力。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依然存在,气象现代化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有待提高。

——防灾减灾水平有待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服务的多样化和便利性不足,不能满足宿迁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需求;气象为农“两个体系”转型升级和服务机制创新发展尚不完善;城市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和人工影响天气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公共服务能力仍需加强。预报预警服务的准确率、时效性、精细化水平和信息覆盖面,与地方防灾减灾需求、与社会期盼仍有明显差距。公共气象服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领域有待进一步细化,技术支撑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科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气象科技水平和业务能力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科技成果支撑业务发展的能力还不强。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不小差距,特别是针对重大天气过程的定点、定时、定量的预报预测准确率与服务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体制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在公共气象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尚不明确,气象事业单位在公共气象服务中的主体作用有待凸显,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气象服务活力不足,气象服务市场开放和监管力度不足。

——管理能力有待提高。气象管理能力与全面履行气象行政管理职能不相适应,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气象行政管理体制不尽完善,气象管理理念和方式还没有实现由部门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变。依法发展气象事业政策环境有待优化,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社会管理职能的能力有待提高。

——公共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统筹部门、市场、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气象现代化的工作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气象发展方式还没有完全从规模效益向集约发展转变,从硬件建设向软硬并重转变,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气象业务、服务、科技、人才、管理等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发展目标与理念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以精细化预报为核心、以信息化为抓手、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提高质量和效益,大力推进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气象工作法治化,大力发展智慧气象,建设苏北领先、全省先进的具有宿迁特色的现代气象业务服务体系,为宿迁打造改革创新城市、青春活力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一流气象保障服务。

(二)发展理念

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创新发展。把创新发展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坚持科技引领,突出创新驱动,更加依靠科技和人才,努力在关键科学领域及核心业务技术方面实现新突破。

协调发展。充分考虑环境、条件和形势,注重系统、领域、区域、环节间的有机联系和内在统一,建立系统思维和整体意识,补齐发展短板、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推动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气象事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绿色发展。紧密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对蓝天绿水的期望,在气象服务中关注热点、突出重点,更加重视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更加注重气象现代化建设中的人与自然和谐。

开放发展。把气象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不断审视和定位,不断增强开放发展的意识和理念,及时感知、跟踪把握科技的进步、市场的导向和资源的高地,在扩大开放中增创发展新优势。

共享发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大力提升气象公共产品供给能力,使人民群众共享气象现代化的发展成果。要实现气象部门资源与社会、市场的充分融合与共享。

(三)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服务“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宿迁”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为使命,坚持以精细化为核心、以信息化为抓手、以智慧化为目标的发展主线,到2020年,基本建立体系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气象现代化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为实现气象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形成政府主导、气象事业单位为主体、社会多元参与、适应需求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无缝隙、精准化、智慧型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及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监管到位的现代气象管理体系。气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气象综合实力、气象创新活力和气象工作贡献力明显增强。

气象现代化水平继续提高建成布局科学、技术先进、功能完善、自动化程度高、运行可靠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观测业务基本自动化,基本建成部门主导、行业协作、社会参与的观测与保障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无缝隙、精准化、智慧型”的气象要素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系统;气候预测客观化和评估定量化技术进一步完善。建成面向民生的气象数据和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适应云计算发展需求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形成统筹集约高效的气象信息化业务体系。气象科技创新主体、载体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驱动现代气象业务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人才结构继续优化、整体素质继续提高,基本适应现代气象业务和管理发展需要。

公共气象服务更加普惠高效。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内涵和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应急联动防御机制得到有效落实。气象预警信息基本实现公众全覆盖;重大活动和重大突发事件气象保障能力有大幅度提高。保基本促公平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形成,产品更加多样、方式更加智慧。开放有序多元化的新型气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市场作用得到体现。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定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效益显著提高。

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能力明显提升。气候安全保障和适应与减缓气候变化的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决策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警与应对能力、灾害风险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能力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云水资源利用等业务能力显著增强,保障宿迁GDP绿色发展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发展环境与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完善。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及制度体系更加完备,依法履行气象职责的基础更加坚实;气象部门法定权力和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气象工作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行政审批更加高效、规范,依法管理气象事务水平明显增强;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更加健全,中央和地方气象事权与支出责任更加清晰,气象预算管理体系更加规范高效,气象事业公共财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基层台站综合能力继续增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得到有效保护。一流气象台站基本建成,支撑气象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文明台站建设跨上新台阶,台站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升;部门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十三五”气象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现状值  

目标值

1

气象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

91.6%

≥95%

2

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

85.7%

稳定在86%以上

3

短期晴雨天气预报准确率

85%

≥87%

4

无缝隙预报产品时效

7

10

5

灾害性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

20分钟

≥30分钟

6

短期气候预测水平

70%

≥78%

7

气象观测自动化率

58.7%

≥90%

8

自动观测平均站距

陆地7.5KM,湖面>20KM,平均8.5KM

陆地≤7KM,湖面≤20公里,平均≤8KM

9

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完备率

85.6%

≥90%

10

台站基础设施达标率

78.9%

≥95%

三、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气象工作要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保持现代化发展定力,坚定深化改革的信心,大力发展智慧气象,不断提升气象保障“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的能力和水平。

(一)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形成强劲动力

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气象业务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擎的气象业务科技体制。

1.强化预报预测能力

完善无缝隙集约化预报预测业务。完善从分钟到月的无缝隙精细化预报预测产品链。合理布局市、县预报业务,完善流程,集约发展。“强化两头,提高中间”,强化临近(0-2小时)、短时((0-12小时)预报预警,开展突发灾害性天气落区格点预报。提升中短期(0-10天)预报能力,预报时效延至10天以上。强化延伸期(11-30天)预报,建立逐旬更新的精细到区的重要天气过程预测业务。实现站点预报向格点/站点、区域一体化预报转变,不同预报空间分辨率、时间分辨率向更加精细转变,形成时空尺度无缝衔接的精细化预报产品链。加强市县气象灾害实时监测和临近预警业务,加快建设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构建实时更新、同步共享、预报协同的业务流程。

发展基于影响的气象灾害预报业务。围绕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服务需求,开展暴雨、强对流等气象灾害影响的时空分布特征研究,细化气象灾害对敏感行业定量化风险评估指标。重点完善城市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大气污染、农业气象灾害、关键农时的气象影响、地质灾害、陆面交通气象等致灾临界气象指标体系,建立气象条件评估及预评估业务,完善气象灾害监测评估指标,强化灾害发生发展的定量化监测评估。加强基于灾害性天气的影响预报和基于各类气象灾害的风险预警能力建设,提高暴雨、强对流等重大灾害天气的早期预警能力。

2.提高气象信息化基础业务能力

完善观测系统。补充河湖水面气象观测站、大气垂直探测站以及环境与生态气象观测站;完善专业气象观测网;发展遥感观测技术,拓展观测领域。优化调整农业气象观测项目与方法;提高观测自动化水平;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加强部门间气象相关观测资源统筹协调,建立气象数据收集和共享机制。

完善装备保障体系。强化气象业务系统的运行监控、维修维护、计量检定等技术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气象观测系统的稳定性、准确性,提高观测数据及时性、可用性。推进气象装备社会化保障体系建设。

提升信息网络集约化水平和支撑能力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集约化,整合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信息资源,积极使用社会资源。增强高性能计算能力,推进计算资源集中共享和精细化管理,加强气象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应用。推动气象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业务和服务“云+网+端”新模式。进一步优化、升级和完善气象通信网络,提升气象数据传输能力和质量。

增强气象信息加工和服务能力完善统一基础数据环境,完善数据标准,规范资料传输、处理、应用。建立健全现代气象资料业务流程,开展各类观测资料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历史气象资料数字化,提升数据产品研发能力,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气象数据产品的应用与共享。

提高安全应急能力和保障水平加强新技术对安全影响的评估和应对。继续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综合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气象通信网络更加安全可靠。

3.加强科技创新引领

建立开放融合的科技创新体制建立开放型的科技创新体制,促进部门内外资源双向深度融合,探索部门内外共建共享共赢机制和协同创新机制。制定和完善科技合作、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构建产学研分类创新引智平台。

强化气象科技创新主体优化气象科技发展布局,加强创新主体建设,明确主要发展方向,形成科技引领和驱动业务发展的应用性科研格局。加大引智力度,吸引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企业等融入气象科技发展,开展协同合作。

完善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建立稳定的科研经费投入机制,完善科研立项、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等机制建设,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制度、科研工作激励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业务应用贡献率等指标,开展成果中试和业务准入评估,促进成果业务转化。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发展工作机制和政策,拓宽人才发现渠道,建立“高精尖缺”人才补充使用机制,不断调整优化人才结构;健全以提高核心科技水平、实际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为导向的人才考评体系及职称评聘、岗位绩效管理激励机制,营造适合人才成长的环境。

(二)协调发展,补齐短板,增强发展后劲

落实“协调发展”理念,注重各系统、各领域、各环节间的有机联系和内在统一,促进各层级、各区域、观测和预报服务各领域以及各部门的同步有序发展。

1.统筹气象各领域协调发展

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项气象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理顺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体制机制,打通禁锢封闭的壁垒,优化业务分工、完善业务布局、调整业务结构、整合各种资源,实现气象服务、预报、观测、管理等各领域的集约高效和协调发展。

2.推动气象软硬实力协调发展

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坚持法治思维和方式,依法履行气象行政管理职责、依法加强气象部门自身建设、依法推进气象现代化和深化气象改革,努力实现气象工作法治化,加强市县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履职能力建设;强化气象灾害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完善气象窗口服务功能;提高气象普法实效,营造与气象法治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加强气象标准化建设提升标准与业务服务、行政融合度,落实标准执行清单制度;加快气象灾害评估规范、公共气象服务、气象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等行业标准的出台和实施,鼓励社会组织制订具有地域气候特点、气象专业特色或更加严格细化的地方标准。

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强化顶层设计,完善事业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高效优化的气象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不断加强气象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统筹气象与其他部门协调发展

进一步促进与相关部门、高校、组织和团体等之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不断优化气象发展环境,增强部门间工作上的互联互通与开放合作。与“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智慧”战略实现融合发展,在智慧宿迁建设中充分发挥“智慧气象”的作用。

(三)绿色发展,优化结构,服务生态文明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对蓝天绿水和安全福祉的期望,关注热点、突出重点,为宿迁林荫城市、彩色城市、花园城市和海绵城市“四城”建设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提升大气环境业务服务能力服务宿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高大气环境气象监测、预报和评估能力。研发和改进大气重污染及雾霾天气的预报技术方法。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预警及产品制作、发布的综合业务服务系统。提高雾霾预报、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空气质量预报等预报水平。加强突发大气污染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提高生态气象保障能力服务宿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推进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评估。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生态气象观测布局,提升生态气象监测能力,加强极端气候事件、生态安全事件的气象预警。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作用做好气候变化的监测、检测与预测预估,加强对温室气体、气溶胶等大气成分的监测分析,建立综合性、多源式的观测平台,加强资料共享,加强温室气体本底浓度观测能力建设。

提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障能力开展精细化气候区划。加强风能、太阳能资源的多层次普查和经济开发潜力的评估。提高气候资源预报及灾害影响预警能力。开展空中云水资源评估,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系统,合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重大活动保障以及重点领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工作。

(四)开放发展,探索机制,发挥资源优势

强化心向大海、接轨上海、融入沿海、连江通海的“四海意识”,落实“开放发展”理念,探索建立有利于气象事业发展的开放合作体制机制,统筹使用好部门内外、宿迁内外和江苏内外的优势资源,坚持引智与引技并举、走出去与引进来并重,在扩大开放中增创发展新优势。

融入宿迁开放发展新布局积极主动服务全市战略需求。进一步加强与环保、水利和交通等部门的合作,推进环境气象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流程建设,加强洪泽湖、骆马湖两湖预警建设。推进宿迁协同发展气象保障服务的机制创新。

推进气象行业融合发展合理配置行业资源,完善跨部门的互动合作机制。引导和激励部门外优势资源参与气象重大核心任务协调攻关。强化气象部门技术创新与应用的主体地位,健全科研与业务深度融合机制,促进各创新主体间的有效互动,强化知识流动、人才培养、科技和信息资源共享,推动跨部门跨行业协同创新。

构建开放的气象服务体系培育商业化气象服务市场,规范市场秩序。鼓励公平竞争,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竞争有序的防雷技术服务新格局,强化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的监管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实现气象服务多元化、个性化发展,提高气象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装备保障和志愿观测活动。

(五)共享发展,面向民生,提供优质服务

落实“共享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大力提升气象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实现部门资源与社会、市场的充分融合,使公众共享气象现代化发展成果。

1.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

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方式。强化政府主导,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挥气象事业单位主体作用,建成适应需求、快速响应、集约高效的新型公共气象服务业务体系。推进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和规范气象服务市场,激发气象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公众参与公共气象服务的活力。

推进城乡一体化公共气象服务。提高城市防灾减灾精细化气象服务水平,将气象服务纳入城乡“网格化”管理平台。提高城市防御暴雨洪涝、雷电、强风、高温干旱等气象灾害的能力。完善城市“生命线”和重大活动气象服务管理运行机制。深化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发展需求,开展精细化、个性化、“直通式”气象服务。

推进旅游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创新旅游气象服务模式,加强与旅游部门合作,建立科学高效的旅游气象观测、预报预警和专业化旅游气象服务体系,提升旅游气象服务能力和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探索市场化的旅游气象服务和气象保障运行机制,为宿迁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时尚旅游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增强公民气象科学素养。加强和改进气象科普工作,提高公众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和意识水平,广泛借助社会资源提高气象科学知识的社会普及程度。

2.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强化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突出“政府主导、资源融合、科技支撑、依法运行”的气象防灾减灾发展模式建设。健全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动和相应机制。推动气象防灾减灾融入地方公共服务和综合治理体系,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绩效考核和公共财政预算。推动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和公众依法参与气象灾害防御,保障气象防灾减灾长效发展。

提升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建成部门联合、上下衔接、管理规范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充分发挥新媒体和社会传播资源作用,形成气象灾害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的立体网络,实现预警信息接收广覆盖。

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建立规范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体系。充分发挥金融保险的作用,推进气象灾害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完成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成分灾种、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和基于影响的气象预报业务,实现从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转变。开展台风、暴雨洪涝、干旱等主要气象灾害的定量化风险实时评估。

3.构建人人参与的智慧气象

实施“互联网气象+”战略。通过“互联网+”实现与气象活动相关的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从各种终端持续获取全面感知数据,通过对各类数据和信息“融合贯通”以及数值模式、大数据技术和物联网等技术等应用,实现数据和信息的集中、整合、共享、挖掘、应用。

实施互联网气象平台战略。打破信息不对称,消除服务与用户的距离,让用户直接表达需求,参与服务产品的设计,直接根据用户的需求定制个性化的气象服务产品,为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指导生产生活等提供个性化的气象服务。

4.强化基础资源共享共建共用

加强数据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完善信息资源开放机制,建设面向民生的公共气象数据资源池,建立气象与相关部门、企业、社会间数据互助共享协作体制机制,满足跨行业的数据融合与综合分析及信息服务的需求。

建立气象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立协调创新机制,吸引全社会资源参与到气象观测、软件等研发、服务等气象科技创新活动,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四、重点工程

围绕全面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和气象核心需求,以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进以下四项重大工程建设。

(一)智慧宿迁气象建设工程

城市安全气象保障系统。面向城市防洪排涝等防灾减灾工作,围绕交通、电力、水务、能源等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研发精细化、网格化的服务产品,服务于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服务保障系统。建成以大气气溶胶、大气成分为重点的环境气象监测网,形成完善的环境气象观测规范、技术标准和业务流程,提供环境、交通、旅游等方面的专业化气象服务,开展城市规划中城市热岛、通风廊道等气候环境效应评估,为城乡规划、工业布局、节能减排评估等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完善大宗作物、特色农业等专业气象监测系统,推进农业气象观测自动化。增强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动态监测预警与影响评估业务能力,服务保障粮食安全。依托气象农委共同建立的“为农气象服务联盟”,将气象服务向农业相关产业进一步扩散。开展农业保险气象服务。探索气象科技扶贫机制,挖掘贫困地区气候生产潜力,开发新的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组织推广技术成熟、实用性强、规模效益大的气象适用技术扶贫项目,探索气象扶贫对接机制,助力扶贫开发。

洪泽湖、骆马湖两湖气象预警系统。完善洪泽湖、骆马湖水上安全气象保障体系,与海事部门加强合作,逐步将气象观测纳入航道建设规划;针对港口、航道安全问题,加强大风、大雾、雨雪、雷电等影响航运主要天气条件的监测预报,并结合特殊航运需求“量身定制”服务产品;充分利用双方信息平台,畅通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形成系统的水上交通安全预报预警机制。

防雷减灾信息保障系统。完善三维雷电与大气电场观测网建设。建立雷电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建立防雷重点场所防雷装置运行管理信息资料库。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管理诚信体系。开展防雷重点区域的雷击风险评估。

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建设人影移动探测系统和作业监控会商系统,升级完善人影作业指挥平台。建设完善人工影响天气试验基地,开展空地结合的外场作业试验。建设火箭弹仓储系统和人影安全管理系统。

智慧气象服务平台。建设基于物联网应用的气象感知系统,依托大数据资源库和气象业务平台,建立智慧气象神经通道,建设具备大数据处理、自学习功能的核心智慧气象服务系统,满足政府、部门及公众需求。

(二)宿迁精细化气象预报工程

气象观测与保障系统。建设国家级地面全要素自动观测站,完善升级全市区域气象观测站网;补充水域观测系统;配备升级相应的地面综合观测业务软件系统;建设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等地基综合遥感垂直观测系统。建设运行监控、故障维修、计量检定和智能存储等系统。

多源资料融合分析平台。基于新一代天气雷达、卫星、GPS/MET、风廓线雷达等多源监测资料,建立实时融合分析平台,支撑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触发环境的中尺度特征分析,实现大气三维结构数字化剖析,提升灾害短临预警预报能力。

灾害性天气智能预报系统。针对暴雨、强对流、大雾、大风等灾害性、高影响天气,综合运用、发展各类数值预报和集合预报释用技术,开发高分辨率格点化的灾害性、高影响天气分类强度预报和概率预报系统。

气象次生灾害预报系统。针对灾害性、高影响天气引发的洪涝、干旱、城市积涝、地质灾害等次生气象灾害,研制量化预报预警系统,提升防灾减灾决策能力。

精细化预报智能融合系统。解决不同模式、不同方法在不同时效、不同地域、不同条件下客观精细预报能力差异所致的预报一致性问题,开展检验评估与集成融合技术研究,构建兼有要素和灾害的无缝隙精细化预报智能融合系统。

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测系统。针对连阴雨、洪涝、高温干旱等,建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引发的重大气象灾害共享数据库和指标体系,以短期气候预测模式为基础,建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测系统。

智能化一体化预报业务平台。基于各专业专项预报系统及信息,配合完善省市县一体化的新一代智能化预报业务平台,实现大数据快速应用、产品多维展示、格点站点编辑、落区与格点站点相互反演、格点与文字产品智能转换。

(三)宿迁新型城乡一体化气象服务工程

新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生活气象服务系统。完善城乡气象服务信息发布网络,开发精细化、高频次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和服务系统,为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生态良好、设施完善、城乡协调的新型城镇体系提供公共气象服务保障。

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包含手机短信(彩信)、小区广播、WAP网站、声讯电话、气象网站、电子显示屏、电视插播、专业APP、微博、微信等技术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水平。

完善城乡一体化气象防灾减灾系统。应用新媒体技术,改进气象防灾减灾信息传播体系,完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信息发布网络,建立基于手机客户端的气象防灾减灾信息发布和互动平台,提升气象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建成苏北一流的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基地。

建成面向新型农业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农业重要服务对象信息库,实现气象为农服务网络化,打造面向不同专业用户、面向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精细化直奔田间地头的针对式和直通式气象服务新模式,使农业从“看天吃饭”向“看天管理”、“看天种田”转变。

(四)宿迁基础设施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程

推进基层气象台站综合改造。根据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对基层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提出的要求,对部分初期建设规模较小、技术业务功能不全、业务结构布局不合理的基层气象台站,按新要求、新标准,实施台站基础设施改造、扩建工程,以适应气象事业的发展需求。重点推进宿迁市新一代天气雷达数据处理中心及生态气象博物馆、宿豫区气象预警中心、泗阳县气象预警中心(二期)等工程项目。

台站建筑节能改造。开展老旧气象台站业务工作区的建筑围护结构和空调、采暖、照明等重点耗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在台站开展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应用试点和工作区的节水改造试点工作。

推进业务技术中心建设。以防灾减灾为目标,通过建设规模适度、设施先进、功能齐备的基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服务中心和相应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平台、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科学实验平台,改善我市气象防灾减灾和科技创新的基础设施条件。

探测环境保护按照《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要求,加强与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作,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和备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

五、重大政策

(一)深化气象服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多元有序的新型气象服务体系巩固和加强气象事业单位在公共气象服务中的基础性、决定性主体作用,发挥市场在公共服务中配置、调剂补充作用,强化政府在公共气象服务中的管理职能,建立和完善气象服务运行机制,逐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气象服务市场,形成政府主导、气象事业单位为主体、社会多元参与、适应需求、保障有力、监管到位、服务优良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

(二)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推进建立气象事业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坚持和发展双重领导、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政府支持气象事业发展有关政策,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细化提出气象事权和支出责任,研究梳理气象管理和服务事项,建立经费支出动态清单,提出并推动中央和地方落实事权承担相应支出责任,探索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应国家财税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建立综合预算管理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气象事业经费纳入地方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推进各级政府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拓宽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渠道,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企业资金投入气象事业。

(三)建立气象业务运行社会化保障机制,引导市场在气象业务运行保障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以更加“开放、融入、创新、发展”的改革思路,扩大开放合作范围,推进气象业务运行社会化保障机制改革。鼓励企业和其他行业力量参与气象信息和综合观测系统的设计、建设、保障各个环节;向企业和其他行业全面开放气象观测设备、气象信息传播设施、灾害性天气辅助观测系统的维护保障工作,以专业有偿服务的方式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满足市场需求的气象服务和保障;研究建立“职责明确、响应迅速、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的现代气象业务社会化保障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划任务气象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公共气象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作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分解落实气象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纳入政府的工作计划,完成规划所确定的主要公益性任务。

(二)健全法规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完善与国家气象法规相衔接、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气象防灾减灾、趋利避害需要相适应的地方性政策体系,健全与气象业务服务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标准体系,强化气象行政管理体系和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气象业务服务和气象社会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气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促进部门和谐。

(三)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投资绩效建立健全共建机制,推进综合预算,提高气象公共财政保障能力。把气象建设和管理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重要公益事业领域,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力度。根据宿迁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服务提出的要求,建立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重点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地方财政投入机制和维持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特别要将气象业务维持、人员津补贴、社会保障等经费缺口足额纳入地方财政经常性预算。各级政府要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气象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纳入省级及以上气象规划的工程项目,市县财政投入根据上级规划管理及财政等有关部门指导意见确定;我市自主建设的地方性气象重点工程项目,原则上以市县财政投入为主,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扩大开放合作,推进共建共享继续加强和不断深化相关部门、行业、高校、科研业务机构、企业等的交流与合作,重点推进重大气象科技攻关、气象监测设施建设、提高气象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合作;建立和完善气象共建共享机制,努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运用公共资源,加快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气象技术装备、预测预报科技水平。积极开展气象交流与合作,继续引进、消化和吸收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和整体实力,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