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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气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06 12:59    

各有关单位:

  苏州是全国多雷暴地区之一,雷电灾害防御责任重大。当前,我市即将进入雷电多发季节。为提高我市雷电灾害防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苏州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江苏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工作公告如下:

一、及时组织开展本单位雷电灾害防御安全生产工作

雷电灾害防御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是防雷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规定,及时委托防雷信用等级好且具有相应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等级的单位实施安全检测,组织做好本单位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

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服务的单位必须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活动。

各防雷检测单位应当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提交至“苏州气象安全监管平台”。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规范检测行为,逐项落实技术要求,确保服务质量。

三、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将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全市各级气象部门开展防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督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以下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一)有关单位未依法开展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

(二)无资质、超资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的;

(三)在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活动中检测方法错误、检测内容不全面、检测结论不正确的以及弄虚作假的;

   (四)雷电防护装置经检测不合格且逾期未整改的。

  凡因雷电防护装置不合格造成雷击火灾、爆炸、人员伤亡或重大国家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苏州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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