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03:0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无锡市气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通过无锡市气象局网站(网址为http://js.cma.gov.cn/dsjwz/wxs/)予以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88211007,传真:0510-88211008,邮箱:qxj88211005@163.com,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清晏路38号,邮政编码:21413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无锡市委市政府、江苏省气象局的坚强领导下,无锡市气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围绕中心工作,以推进无锡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增强气象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气象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在无锡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69条。我局以门户网站为依托,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行政许可公示44条,行政处罚公示2条。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气象信息。@无锡气象微博发博约7000 余条;抖音短视频360余期;微信发布文章370余条,利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直接服务公众49万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条,已按时答复。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将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渠道,发布无锡市气象局执行标准清单、行政审批项目清单等目录清单信息,公布了2023年无锡市防雷检测机构检查对象名录、2023年无锡市升放资质单位名录等;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气象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人事信息等,以及为农服务、预警信息发布等公众气象服务信息;结合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无锡气象微信公众号的“气象证明”自助办理共开具线上证明300余份,实现气象政务服务向“好办”“易办”转变。各类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四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不断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协调、解读和回应,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的方式形式。进一步优化提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加大与公众的信息沟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优化新媒体日常管理。不断推进气象新媒体规范、健康、创新发展;不断丰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内容,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气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