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关于超资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案

发布日期:2021-12-09 11:12    

一、案简介:

本案中涉及的企业是浙江一家具有乙级防雷检测资质的公司,今年7月份,苏州市气象局对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雷检测的单位进行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发现该企业对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A1-A7幢建筑物)进行了防雷检测,根据产业园提供的设计、竣工图纸显示,其中产业园A2幢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其他各幢均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现场询问、案情讨论等流程,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该企业确定为超越资质等级从事防雷检测。

处理结果: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5万元罚款,没收其违法所得。

二、案情分析:

我们先来看看法律法规对于防雷检测活动是如何规定的。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本案的焦点在于违法事实的认定,在行政处罚告知阶段,企业提出了三条陈述意见:

一是虽然A2幢建筑物按二类防雷建筑物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但依据目前最新的防雷标准规范进行计算,年预计雷击次数达不到二类防雷要求。

二是虽然当时设计用途(为防爆区域),目前实际使用过程中,相关名称已变更,也不是按防爆区域来使用,相关性质已发生改变。

三是企业在检测前反复向甲方索取过相关设计图纸、竣工文件等资料,在现场也与甲方确认建筑实际用途(甲方表示就是普通厂房和办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经测算认为A2幢是三类防雷建筑物,出具的检测报告也是三类建筑物防雷检测报告。

根据企业的陈述意见,我局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再次对本案进行了案情讨论并及时进行了回复。

一是该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的全部行政许可流程,根据城建案馆提供的设计、竣工图纸, A2楼建筑面积26160平方米,为火灾危险场所,确定为第二类防雷建筑。

二是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为第二类防雷建筑。企业对该项目防雷类别的判定不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3.0.3条第9款的规定。

三是经现场核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表明,产业园经营的企业主体进行了变更登记,但未涉及A2楼项目使用性质变更。

最终在本案中,认定该企业未在检测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防雷检测工作,违法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其进行了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罚款,没收其违法所得。

三、案情启示:

本案在超资质进行防雷检测案例中,具有非常典型的意义:

一是检测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按照《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苏州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范安装雷电防护装置。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根据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建筑物防雷类别就已经完成设计、施工单位和防雷主管部门确定,防雷检测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其防雷类别。本案中,检测企业擅自改变了其使用性质和用途,导致了防雷类别错误划分,是本次违法事实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是检测企业对相关防雷标准规范学习不深入。建筑物防雷类别的确定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既有定性的,也有定量的,还有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本案就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典型案例,单考虑年预计雷击次数这个技术指标,该建筑物达不到二类防雷标准,但结合其使用性质为火灾危险场所,规范中明确其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本案中,企业防雷检测技术能力缺乏是本次违法事实发生的次要原因。

三是检测企业在检测过程中未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要求。根据《江苏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要求,检测企业应在开展检测前制定相关检测方案、调取防雷相关资料以及进行现场勘察,本案中,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勘察不仔细、未调取防雷设计竣工等相关资料,未严格遵守防雷检测流程,导致防雷类别判定错误,也是本次超资质检测违法的原因之一。

中介检测机构是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技术支撑,如果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掌握不熟练、理解不深刻,不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往往带来较严重的防雷安全隐患,通过本案例的介绍,希望能够让相关企业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相关违法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