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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局部署落实全年防雷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9-04-09 15:19    

4月4日,扬州市气象局召开全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研讨会,学习、传达安全生产有关指示、批示、文件及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部署落实2019年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秦铭荣同志主持,副局长谢义明、各县(市、区)气象局分管局长、市县执法机构负责人及市局职能处室人员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3•21”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等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气象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省气象局关于迅速开展防雷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传达了全省防雷安全监管研讨会精神。  
       各单位交流了2018年开展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情况。2018年,全市气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和防雷安全监管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2号文件关于“持续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等有关要求,围绕省局继续深入开展防雷安全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防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防雷事中事后监管,动态更新“一单两库”,加强监管队伍、监管制度和信息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属地防雷重点单位安全监管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防雷重点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目标。  
       与会人员认真分析了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成功经验、面临形势和存在不足,就如何进一步落实监管对象主体责任,动态完善监管对象库,强化对防雷中介机构监管、强化制度、流程和队伍建设,防雷减灾知识和法治宣传,认真落实防雷安全监管各项措施等进行探讨。市局法规处对开展防雷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做好全年防雷安全监管等工作提出要求。  
       秦铭荣局长要求全市气象部门认真汲取“3.21”  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切实做好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强调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加强防雷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局党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要认真分析当前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排查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努力改进作风,加强部门协作,管好中介机构,全面压实责任,认真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四是要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完善重点监管对象的主体责任清单和分类分级监管、跟踪检查督查制度,完善检测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把防雷安全监管各项措施落地落实。